婚禮完畢,王沁和趙紅開車回到家。他心裡很高興,媽出了拘留所。媽很後悔,她以為幽蘭要回來嫁給王桐剛。她才通知孃家人大鬧史家村。
王沁安慰母親,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別提了。紫默站起身來進了自己的房間。
半夜,她緊緊地抱住王桐剛,生怕他跑了似的。王桐剛太性感了,腿粗粗的,又能賺錢,他的退休金每月四五千。紫默是不會離開他的。紫默要讓他在家帶孫子。
想不到王桐剛一把年紀,還有女人喜歡,他走桃花運了。
不管怎樣?,紫默是不會跟他離婚的。
一年以後,李娜挺著大肚子回孃家,被王沁撞見,王泌知道李娜和思源有了真感情。李娜要當媽媽了。李娜真的把他放下了。他送回家,喝了一杯熱茶之後,便開車走了。
回想家,王沁想了很多,我們都結婚了,不能在想著對方了。現在我們各自都有家庭,不要再作了,再作下去會死的。
他打了口呵欠,走進新房間,和趙紅睡在一起,趙紅第一次有了夫妻生活,開心的笑了。王沁把對李娜的那份愛全部給了趙紅,趙紅非常滿足。
趙紅相信王沁,趙紅不會再懷凝他了。也不會對他大吼大叫,亂髮脾氣了。
兩小口逐漸有了新感情,趙紅懷孕了,給王沁生了一個娃。
這娃取名小蒙,小蒙胖胖的,生下來就有八斤半。
王沁給孩子辦了滿月宴。王沁一點也不老,還跟以著一個樣,有人以為他沒結過婚。
在公司,他還有小姑娘喜歡。只是,他經得起誘惑罷了。
回筆敘說李娜,生了孩子之後,便離職了,在家當起了寶媽,沒有經濟來源。她感覺自己就像個免費的保母。
李娜每用一分錢都要給老公要,老公每月結她一千元生活費,她跟本不夠用,除了奶粉,水費,電費,日常開宵,月底所剩無幾了。爸媽也不給帶孩子。她考慮到幽蘭,把孩子抱給幽蘭,她要去上班。
幽蘭同意了,但她每月要給孩子拿生活費,孩子那麼小。否則,幽蘭是不給她帶的。
幽蘭她要生活,要去賺錢,不然,她吃什麼?,用什麼?。李娜考慮清楚了。不過,要等她發工資。
幽蘭沉默了一會,抱來先試幾天。
李娜道:“媽,你還不同意?,給你錢。”
幽蘭怕帶不了,孩子還小,應該留在母親身邊。萬一有什麼事?,她可承擔不起。思源的話不好說。
李娜見媽推辭,便賭氣開車連夜回到鳳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