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是反擊的這個力度要自己把握好,然後自己反擊的方式一定要掌握好。
比如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如果說進一家公司這個公司說三個月後給你交五險一金,但是到了三個月之後這個公司還是沒有給你交五險一金。
那麼這個時候直接去告就可以了,這種東西一告一個準,尤其是國家五險一金這個東西,國家雖然說對於某些企業的力度還不夠完善,但是一旦你把這個事情說給他們的時候基本上五險一金的事情都是能夠解決的。
而且千萬不要怕得罪領導,因為這個時候領導已經不給你交五險一金的說明根本沒有把你放在眼裡,如果說你因為怕這個事情得罪了領導的話,那這個事情就沒有什麼太好的辦法了。
再比如說要工資的這件事情,直接在當地的一個縣級的單位申請勞動仲裁就可以了,我們在城市裡說是區,其實那就是一個縣級的單位。
當縣級的單位不行的時候再去市級的單位,一步一步的來做點工事情總是能夠解決的,主要是留好了證據之後基本上一打一個準。
而且領導肯定也怕事情麻煩最後還是會選擇給你了,只不過是時間長短的一個問題。
我倒是沒有做過這樣的事情不過一個我夜場的同事倒是做過這個事情。
不過他做事情做的挺覺得並沒有使用這種方法。
不過準確的說是這種方法沒有生效之後他才使用了別的方法。
我記得他走的時候因為和一個基層的經理級別的領導發生了一些矛盾,又是我這個基層的經理就扣了他500塊錢。
其實這個500塊錢不算太多,而且他也不太缺這500塊錢。
但是他就是咽不下這口氣,非得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但是經理反而是振振有詞,這個基層的經理我也知道關係還行吧我也不能夠幫助他也不能夠幫我同事。
那個經理還讓我在中間和稀泥的時候我才不去幹,當然那個經理也不敢對我有什麼非分之想,他敢惹我的話我會讓他死得很有節奏感。
然後他就說是因為這個人違反了店裡面的規定所以說才扣了他500塊錢。
當時勞動局給這個經理打電話的時候經理一直不去,直接在電話裡就把這個事情給說明白了,意思就是怎麼也不會給他500塊錢的讓他死心吧。
其實這個時候經理也是腦子有點抽搐,非得為了這一口氣,500塊錢對他來說簡直就是很小的500塊錢,就算用自己的錢給了也確實無所謂。
只不過兩邊的人都想爭這一口氣而已。
然後我那個同事最後就不願意再去一些四級的勞動局去找這個事情了,因為我同事認為500塊錢在往上的話確實也不值當的。
於是乎就換了一種方式。
因為當初的時候我們的夜場是接待未成年人的,而且這個是我們所有人都知道的,但是因為和當地的政府有那麼一丁點兒的關係。
所以說這個事情基本上有人告也沒有人管,因為一些家長就曾經聯名告過這個事情,但是一段時間之後也不了了之了。
但是我的那個同事就利用了這一點的事情就產生了另一個想法。
其實當年的時候對於教育這個事情不知道為什麼特別的重視,於是乎就在中央的時候頒佈了一條法令,不存在任何的未成年人進入夜場網咖,而且當年查的特別特別嚴格。
還在網上設定了一個匿名舉報的專欄。
正好這個專欄還讓我同事給看到了,話說我同事的文采也挺好的。
有時候就編了一個長達2000字的信加上一個實名的投稿,這邊是可以匿名的當然如果能夠寫下那個具體的資訊的話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