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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一起出事了 (1 / 2)

說起和弘暉的革命友誼,那還是在元宵節上。

弘暉由於是四爺的嫡長子,康熙為了以示對自己子孫的恩寵,居然讓弘暉每天天不亮便去皇家學堂唸書。

雖然沈琳是認為康熙在虐待自己的孫子。

不過,在別人看來,那可是人人巴不得都想去的地方,比方說李氏的那個兒子便也想去,可惜身份不夠。

孩子嘛,雖然也懂事,不過,畢竟還小,玩性也大,一來二去的,便在課堂上開小差被先生責罰了。

這本來真不是啥大事,別說人家才五歲,哪怕是沈琳,她十幾歲上課的時候還會思想開小差呢,可偏偏弘暉倒黴,再加上四爺嚴格要求,然後弘暉課堂上被罰之後,回家又被罰。

四爺罰的十分有新意,每天拉二十弓,騎二十圈馬,元宵節不能吃湯圓,不能玩花燈……

沈琳:福晉,素不素四爺知道你兒子不素他親生的啊,所以,特別滴使著勁兒虐待一下?

而福晉居然也同意了!!

沈琳:弘暉其實素你的貼身生的兒子吧?然後充做嫡子養?你特麼滴居然也捨得?

沈琳那時候聽到的時候,真是為弘暉抹一把淚,這可憐的娃,這古代的孩子娛樂活動本來就不多,現在節假日沒得休息,連湯圓也米得吃,太可憐了!!

可自己一不是先生,二不是額娘,不能幹嘛,甚至連求情的資格也沒有。

不過,為了表示自己和弘暉是站同一陣線的,沈琳覺得,自己可是可以做些什麼的,比方說,自己來做花燈討弘暉開心!!

弘暉自從進上書房之後便搬出了福晉的院落,就在四爺書房不遠處,離沈琳的院落還挺近的。

那時候沈琳還沒搬家呢,因此,沈琳偶爾也會在散步的時候,碰上弘暉。

別看弘暉年紀小,不過,很是懂規矩,理論上講,自己是格格,哪怕是府裡的側福晉,也是沒弘暉身份高貴的,因為人家是嫡子!!

所以,看見弘暉,自己是要向他行禮的。

雖然向一個五歲的孩子行禮,沈琳是很不服氣,不過,沒辦法,誰叫自己運氣不好,穿越的時候沒穿越成公主啥的身份呢?

形勢比不得別人,那麼只能委屈自己向小孩子行禮了。

腦袋和膝蓋,選一個,是個人都會選擇腦袋。

而弘暉每次都會回禮。

倘若沒有一個對比物,沈琳真沒啥感覺,習慣成自然嘛,可偏偏李氏生的兒子弘盼,眼睛長在頭頂,覺得沈琳向他行禮是很禮所當然,是必須的。

最重要的是,還雙手反揹著,頭高昂著,讓沈琳行全禮,弘暉那個嫡子哪怕受了沈琳的禮,人家還會虛扶一下,嘴裡還會客氣些呢。

這麼一對比,弘暉在沈琳的心裡地位,自然蹭蹭的往上漲了。

是個人都喜歡溫和可親的弘暉,誰那麼犯抽會喜歡弘盼啊。

因為,沈琳便用老南瓜雕刻了南瓜花燈,另外還紮了一個形似湯圓的花燈,外表就是那種被咬了一口,裡面的芝麻餡流了一湯勺的那種。

別看沈琳用毛筆字寫得不怎麼樣,不過,架不住人家穿越前,是學過畫畫的,國畫,油畫是不行,畫顆湯圓那是絕對沒問題的,還是自己最喜歡吃的東西。

畫得那叫一個活靈活現。

沈琳在畫湯圓,在製作的時候,侍書不由是感慨,倘若格格能把這份心用在正途之上,估計小阿哥早就懷上了,實在不行,懷個小格格也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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