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四爺和別人都不認同,不過,沈琳對自己的兒子有信心,你說都到了自家鋪子,就弘晝那麼愛鋪子如愛家的性子,會不好好做下推廣?
倘若不做推廣,那簡直就不是自己養的好麼!!
因此,沈琳在帶芝麻回梅園的時候,便讓芝麻今晚就在梅園歇得了。
她要好好的和芝麻談談鋪子的大事。
你想啊,既然康熙哪兒是有人來回買的,而且明顯還不是弘晝那小子喜歡的口味,那就說明肯定是康熙愛吃的了。
畢竟那些侍衛絕對不是那種會擅離職守的人,不可能保護康熙,然後來買吃的。
因此沈琳覺得,現在雖然要低調些,不過,還是要做好準備,比方說等下次弘晝回來的時候,詢問一二。
芝麻對沈琳的這一說法,倒也是持肯定答案。
她相信小二沒有看錯,也相信自己的推理。
論對弘晝的熟悉,她自認不會比四爺差,誰叫四爺是個不怎麼管孩子的阿瑪呢?
更何況,她進府之前,也是有做過事的,去了人家茶樓哪兒詢問了一二。
而相比較沈琳相對淡定,四爺和弘暉想得就比較多了。
當然了,他們父子二人和九爺那夥人比起來,又好些。
九爺知道是康熙帶著弘晝來,便立即回府,把老八老十和十四給招了過來。
雖然老九一直想和老十撇開關係,不過,這麼深的關係了,也不是說撇便能撇的,總得一步步來。戲唱開了,不過,可也得有個過程。
太過快的斷了幾十年的友誼,別說人家不信,就算自己也不信。
十四一聽到這個訊息,便立即怒砸桌子,“弘晝這小兔崽子。想幹嘛。就和老四一個樣兒,不安好心。”
十四和弘晝的恩怨可謂是由來已深,兩個兒子都算差不多毀弘晝手上。
十四就不明白了。這弘晝怎麼就把自己的兒子給這麼沒聲響的幹掉了呢?
倘若是敗於弘暉之手,咱也認了,怎麼著可以解釋為,不是咱太笨。是對手太強,可現在……
難道要咱承認比弘晝不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