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晝和十三短期的會面之後,又投入到了漕幫的幫務之中。
由於這次弘晝立了功,因此,人家漕幫的幫主長老商量過後,也晉升了弘晝的職務。
弘晝手上能調動漕幫的人便多了起來,忠粉也多了起來。
弘晝的想法是分兩步,第一,漕幫這麼多年來,手裡肯定掌握了鹽幫,織造們的一些罪狀,他想搞到手,到時候,拿給皇瑪法看。
或者說,他就地處理了,省得皇瑪法難過。
畢竟,那些都是皇瑪法的發小,讓皇瑪法處理,皇瑪法肯定不捨得。
讓皇阿瑪處理呢,指不定會害得皇阿瑪和皇瑪法失和。
二人一失和,對大清的穩固來說,絕對不是什麼好事。
那麼,這個黑鍋就由他來背好了。
這也是當初便考慮好了的。
而他手下的人多了,第二步走的便是讓人蒐集新的罪證。
基本上,弘晝的幾個心腹聽到弘晝讓他們蒐集鹽幫的罪狀,人家表示不理解。
對江湖人來說,江湖事江湖了,你說你搜集這個幹嘛,咱江湖人做事,一向就是看你不順眼,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就如此簡單粗爆。
某些文縐縐的事兒,咱處理不了。
而弘晝給人家的解釋便是,萬一哪一天,不能用江湖事解決呢?
人家有把柄在咱手上,咱的選擇權也多些。
最重要的是,多些人家的罪狀,以後要脅起人來,咱底氣也足些。銀子也多些。
雖然不像比賽這樣光明正大,不過,你們什麼時候見過鹽幫光明正大過啊??
這次人家是沒辦法,人家官府壓著!!
所以,無論是對公對私,這事兒只有好處,沒壞處!
人有的時候就這樣。對英雄會盲目的崇拜。
弘晝立了大功。再加上弘晝處處為幫裡的事,大家便覺得,行。咱就照做。
弘晝當然也吩咐了,不要特意地做,因為特意,那顯得刻意。容易露出馬腳,咱小心的。慢慢的,謹慎的做。
咱有的是時間不是?
畢竟那合約是有三年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