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和人家打算做親家了,便也不打算瞞著許幫主,弘暾的身份了。
他還特地指出,弘暾沒有指婚,主要確實是身體不行。
然後又說了,本來他壓根也沒想過給兒子找,主要是,一來兒子不願意,二來,也怕有了媳婦,反而使得兒子因為心情不好,縮短壽命。
而現在,你們家姑娘挑動了兒子心境,所以,哪怕你不願意,也必須嫁。
這年頭,沒有女人可以始亂終棄的,要不然,傳了出去,男方的顏面何存?
你要知道的是,咱是姓愛新覺羅家!!
另外,之前在船上,他也沒和許柔說他的身份,只和她說了,在京城略有資產。
至於弘暾的身份,以後在江南,只會是一個略有資產的富商。
開家小鋪子,養活妻兒。
許幫主立即明白十三爺的意思,以後弘暾就是一平常百姓,但也絕對餓著自己的女兒。
另外,女兒嫁是必然的,無論從哪方面考慮。
第一是女兒願意嫁,明顯人家也是和女兒說過弘暾的身體了,要不然,人家十三也不會明瞭的告訴自己。
人家壓根不怕。
當然了,倘若你不嫁,那不是傾家之禍,有可能是真會連累到漕幫兄弟。
許幫主雖然愛護女兒,但倘若會連累到漕幫,他也是絕對不願意的。
他來之前就想過了,所以,應該說,聽到十三說的時候,還是能接受。
也所幸,人家說了,以後小兩口會在江南,而不會去京城,倒是讓許幫主鬆了口氣。
反正小兩口願意在京城也好,願意跟著他們回鄉下也好,總是能就近。
而且沒了婆媳之間的問題,女兒也能做人鬆快幾年。
至於以後會如何,那便看女兒的命了,這條路是她自己選的,無論如何,都要自己承受。
應該說,弘暾也是有和十三爺商量過的,那就是,哪一天,他沒了,讓許柔守個三年,便嫁人吧。
嫁別的地兒,或者找個條件略差些的,別委屈了人家。
十三爺也表示,他這個也是答應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