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月,無論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我都沒有做過對不起你的事,沒有做過背叛你的事,只不過,思思這孩子,無論如何我都要你收在你的名下。”
到了第二天,容月的腦海裡還一直迴響著弘晝昨天說的那話。
她就不明白了,為什麼弘晝會說那樣的話,明知道,她會傷心的,居然還要自己養那個小孽畜在自己身邊。
記名嫡女?
憑她也配嗎?
而第二天,馬齊的妻子和李榮保的妻子便上摺子,想要進宮來請安。
沈琳自然是允可了的。
第三天,二人進了鍾粹宮後,沈琳便和二人道,讓她們勸勸容月,還說了,思思就養在她哪兒,等哪天,容月想通了,再把思思抱走。
二人聽了,更加篤定心裡的想法,因此,便保證,一定會勸服容月的。
容月這時候也需要孃家人的安慰,因此,一見伯母和額娘進了阿哥所,便向二人哭訴了起來。
馬齊家的便讓所有侍候的人出去,然後便和容月說了起來。
正如沈琳所想的,馬齊家在弘晝身邊還真是有安排了人。
人家倒不是專門因為容月安排的。
馬齊也是男人,自然明白,男人那也是有男人的需要的。
在馬齊看來,只要不玩出大事,醜事,比方說什麼孩子一類的,哪怕弘晝在外面養個外室也沒什麼,只要沒什麼醜聞傳出,能控制得好。
人家安排人,是想看看,弘晝的某些動向,純粹屬於關係到家族利益的。
可哪知,弘晝在回來的時候,會搞出這一系列的事來的。
從原來的那些探子回報,弘晝還真沒碰過別的女人,這點,人家是肯定的。
那麼大家便覺得,那一出太奇怪了。
弘晝這麼抱一個女嬰回來,這個女嬰的身份是什麼?
是弘晝親生的,那絕對不可能。
應該說,同去的一些人敢用項上人頭擔保,弘晝身邊雖然有女的侍候,不過,絕對沒有一個大過肚子。
而且從頭到尾,都沒有一個人消失過。
也就是說,沒人懷孕過,那麼,這孩子哪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