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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交換意見 (4 / 6)

只是,劉詢更看到了,實際上目前現行的漢律對於權貴官僚階級的權益是非常看重的。

漢律中就規定了,公乘以上爵位及六百石以上官吏犯罪,需由廷尉審判定罪。

至於關內侯以上及兩千石犯罪,更是隻有丞相、廷尉與皇帝才能決定其命運。

說到底,劉氏江山的本質,是封建王朝。

漢室的律法自然會偏向照顧地主權貴階級和有錢的商人。

在多數時候,平民與有錢人犯罪,是兩種待遇。

一個很鮮明的對比,就是太史公與公孫賀。

歷史上太史公觸犯孝武皇帝,被判宮刑。同一時期的公孫賀犯下了失期之罪,按照軍法當死。

但結果是,太史公被割掉了小jj,而公孫賀則只是交了一筆贖金。

至於李廣。單單是贖死就贖了兩三次。

換句話說,劉詢收回死刑的複核權,實際上受益的是無權無勢的平民百姓。

至於地主豪強這種階級,他們倘若犯罪,該死的一定會死。不該死的即使沒有皇帝勾絕也死不了。

歷史上殺人盈野的酷吏們,幕後的主使者,除了皇帝外,還能是誰?

不然你以為王溫舒、義縱、張湯、鹹宣這些殺人魔王當真有自己的意志,本身就是嗜血的惡魔?

劉詢丟擲這個死刑複核制度。也有些安撫那些被嚇傻了的地主官僚階級的意思。

畢竟,皇帝嘛,還是要有演技的。

不能讓人看出你是幕後黑手。

罪責與怨望歸於臣子,而功績與讚美歸於皇帝。

談完死刑複核權。劉詢感覺,也鋪墊的差不多了。

於是,對霍光道:“丞相,朕近日觀執金吾自東南送回來的,東南勳貴種種不法之事的卷宗,朕發現,東南最近十餘年 ,每歲自鹽鐵、鑄鐵能獲利數十萬萬,甚至一度天下制錢半出吳逆,所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為江山社稷計,朕覺得,孝武皇帝時鹽鐵、鑄鐵之政策,已經必須到了變革之時,且,鹽鐵鑄鐵之利,若為社稷所有,豈非等若每歲歲入倍之?朝廷自鹽鐵獲利後,得之更可興武備、撫孤寡,修水利,建橋樑。如此,民不益賦,而海內用饒,未知丞相怎麼看?”

聽到劉詢終於談及鹽鐵,霍光不知為何,感覺心中一鬆。

其實,不知劉詢這個皇帝害怕與霍光這頭犟驢起衝突。

霍光其實也怕跟天子犟起來犟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答案很簡單,天子年少,而他霍光功高。

一旦真犟起來,恐怕坊間輿論會批評他欺壓少主,囂張跋扈。

對霍光這種自詡純臣,自認為忠臣的臣子來說,發生那樣的情況,是無法原

諒,更會是他一生的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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