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並不認為一個能在這種空間裡面待著的人是個普通人,這就是慣性思維使然,她自己的身體是特殊的,就自然而然的以為別人也能做到,自然也是特殊的。
不過她倒也沒有猜錯,林風眠冷靜下來之後,回想了一下自己之前做了什麼,是怎麼來這裡的。
前一天晚上,自己回酒店之後,習慣性將自己的愛筆拿出來撫摸,然後削了一支鉛筆準備畫點東西,結果一不小心把手劃傷了,血滴到了筆上。
“不是吧,這麼狗血的方式嗎?”
林風眠平時愛看小說,這種滴血開啟某個寶物空間或者穿越的橋段真的是爛大街了,一開始還挺新奇,後來慢慢的太多人用這個梗,林風眠就覺得索然無味了。只是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就很無語了。
難不成自己就是傳說中的穿越成了電影女主角?不對呀,女主是一隻狐狸精啊,形容是清麗與妖嬈並存的絕色美人呀,可老子雖然長得漂亮,但老子是人類啊。
林風眠不由得在心中爆粗口,老子不會成了炮灰吧,林風眠腦補了一些女配文炮灰逆襲打臉文,不由得一陣惡寒。
這他娘就更惡俗了。
林風眠抬手,目光復雜的看著自己手上的毛筆,青竹杆子,金紅色的筆毛,有時候一錯眼還能看見一種流光溢彩的錯覺。
說起這支毛筆,是林風眠收到海報尾款之後出去旅遊,在宣城買的。她有個癖好,特別喜歡收集毛筆和各種顏料畫材什麼的,當初都要吃土了也要買大幾千的材料,可以說是這個悖懶傢伙最後的堅持了。
“我真傻,真的。”
林風眠心中滴血,以前看文的時候,人們總結了有一句吐槽:路邊的男人和動物不要撿,撿了之後的結果很有可能你就會少了某個器官,不是腎就是眼睛,還有可能是手指。
但是更久有以前還有一個定律就是路邊的小攤不要買,買了你就可能穿越到某個光怪陸離的地方去。成為公主王爺還好,再不濟也有人伺候,要是成了乞丐不就慘了。
“可是我是在古董商店裡買的呀!花了我一萬大洋呢!”
林風眠揪著本就不多的頭髮在心中暴走,也許就揪疼了,想起來自己頭髮不多,又捧著被自己揪掉的頭髮一陣肉疼。
楊悠何就這樣用神識看著這個姑娘奇怪的舉動,林風眠見她閉著眼睛,也沒有想到自己的一番舉動,其實都被人看在了眼裡。
楊悠何的目光落在了她手上的毛筆上,眉頭微蹙,這裡面有很吸引她血緣記憶的東西,也有她血脈排斥天生不喜的東西。
方才護著這個小姑娘的綠光因當就是這支筆。
青竹筆散發著光忙包裹著小姑娘,如同一個雞蛋,林風眠因此才沒有被空間裡的壓力碾得粉碎,身上的衣服也是完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