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六。
這是忙碌的一天。無論是魏昶還是祁琪,都忙得腳打後腦勺,連午飯都顧不得吃。
最後連夜趕往金城坊,來到黃家。
可在來到黃家之前,他們才辦完今天的第三件案子。
早晨,魏昶丟下一句就走了。祁琪先給那個小賊胡小乙做筆錄,那小賊見祁琪年輕,還想矇騙與她,說了不少瞎話。後被祁琪識破,質問他。他依然賴皮賴臉,終於激怒祁琪,輪起棒槌打了一頓。這時胡小乙可算知道了厲害,才如實說來。
事後,祁琪覺得自己跟魏昶學壞了。這等粗魯事,在半年以前,簡直不敢相信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輪起棒槌就打,那是毫不含糊。再後來想一想,自己可不能這樣淪落下去,否則自己就偏離了初衷。——她要成為一名以理服人的著名斷案人。
做完筆錄,仔細整理作案過程,發現胡小乙果然是一個混蛋,打他一頓也不冤。
他遊手好閒,時而找些零工,或者在豐邑坊裡到處幫閒白事,事主總要賞些小錢兒。有了錢,就去喝酒,如果最近活少,沒錢也要去酒肆看別人喝酒,他在那裡聊閒天講故事,有時講得好了,有人請他喝一杯,便算心滿意足。
他早就發現,酒肆周老闆的女兒和一個叫金堂才的人有曖昧,可他看得出來,周老闆不滿意這門親事,於是那一艘愛情的小船就這樣擱淺了。
後來他雞賊地發現,那周家女兒竟然與金堂才私下有事,這時他心生歹意,把持二人名譽,要挾錢財。還道:如若給我錢,還則罷了,如若不給,我宣揚出去,你二人名譽掃地。
一開始金堂才堅決不承認。
這時胡小乙拿出一條羞褲來,道:此物乃是在小姐閨房裡找到的,女子閨房裡,豈能有男子這物?如若是平常之物,她還可以說是整理衣物時不小心把周老闆的衣物收到了自己屋裡,可不巧的是,這上面偏偏繡了一對兒鴛鴦,還寫下你們兩個的名字,真是鐵證如山。如若你二人不要個臉面,我這就去坊署告發,你二人未婚先事,敗壞德行。
金堂才道:這是你故意編排而來,憑空捏造之物,當不得證。
這時周家女兒哭道:金郎,要我說還是承認了吧,大不了我私奔與你,還能怎樣,難道你嫌棄我不成?
金堂才本是個窮秀才,長安城裡無有房產不說,連回家的路費都湊不齊,哪裡有錢給胡小乙,這時周家女兒跑去家中,偷了十塊金幣出來,本想帶著錢與金郎私奔,卻不曾想,剛一出門就被人搶了去。
那人蒙面,不知是誰。(其實就是胡小乙)
沒了錢,私奔不成,還被胡小乙繼續威脅,二人抱頭痛哭。
恰在這時,被周老闆撞見,把女兒關進屋裡,隨後揪住金秀才就說他偷了家中錢財,於是告到官府。
官府一頓棍棒,把金秀才打得半死,他左右為難:如果認罪,功名前途徹底報廢;如果不認罪,說出與周家女兒的事,也是自毀前程。
就在這時,周家女兒竟然砸碎了窗戶,逃了出來,不要名節,把自己的事說與縣太爺聽了,還請縣太爺做主,成全民女婚事。
縣令蒯良君才沒那麼好心管她的閒事,可是一想,如果這樣的話,這案子豈不是可以結了?
於是喚來周老闆徵求意見。
周老闆看清形勢,又不能不給大縣太爺面子,於是只能勉為其難地答應了婚事。
俗話說,兒子偷爹不算偷,這案子就這樣結束了。可官司卷宗送到監察院,連大理寺卿都沒呈送,就直接打了回來,原因是——真正的賊根本就沒逮住,何來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