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江灣的路上,安聞邊開車邊吃包子。
租客的一個電話,讓他又多了一件麻煩事。
雖然不是什麼大事,但這種麻煩事,還是讓安聞很不開心。
如果說大學時期,他最煩的事情,是老師點名的話。
那麼在大學畢業之後,他最煩的事情,就變成了租客有事找他。
很多人都說,我要有十套房,每個月靠收租過日子,那該多好啊。
但實際上,等你有十套房的時候,你就會覺得,租房好麻煩啊。
買得起十套房的人,說實話還真就不在乎收租這點錢。
一套房租金一兩萬塊,十套房加起來才十幾萬不到二十萬。
這點錢夠幹嘛的。
要不是房子怕空著,需要住人,安聞都懶得租。
相反,有些租客出事了,你去處理的時候,那才麻煩呢。
比如說安聞就處理過一件事。
有一位租客,把別人家的狗給藥死了。
很蛋疼的一件事。
別人家的狗又沒咬你,只不過是在晚上叫了幾聲,你至於把狗給藥死嗎?
後來司法機關介入,那個傻子終於害怕了。
怎麼辦,私下解決,賠錢唄。
一個普通上班族,每個月租房吃飯加上花銷,能有幾個錢。
最後安聞還把他的押金退給他,他才勉強把賠償金交齊。
真的,簡直了。
從那以後,安聞對租房人都進行再三的稽核,哪怕房子空著,也不隨便租給別人,就是怕出現這樣的傻逼事情。
而今天租客找他,正好就是為了房屋轉租的問題。
這就讓安聞很煩了。
畢竟安聞租房,都是上一個租客退租之後,他自己慢慢找的。
而不是像現在這樣,租期還沒到,現在的租客就要離開,然後自己私下找人,把房屋轉租。
很快,安聞來到江灣新城。
他家的這套房子,緊挨著震旦大學江灣校區。
當時買這套房子的時候,安聞還沒有上大學,不過以他的成績,肯定能夠考上震旦。
所以,安聞的母上大人,就在震旦大學所有校區周圍,都買了一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