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前往印泥國的飛機上,安聞回想著一個星期前關於寶藏的談話。
說好聽的叫談話,說不好聽的,那就是他單方面被懟。
老爹懟他懟的是毫不留情。
你發現了寶藏?
寶藏跟你有什麼關係啊?
在國內,寶藏是國家的,在國外,寶藏是別人國家的,跟你有關係嗎?
安聞當時被懟的很無語。
為了懟兒子,並且讓兒子被懟還要啞口無言,安智信專門打電話諮詢懂國際法和其他國家法律的律師。
尋寶這裡面門道很多,水很深。
有些國家對於發現寶藏的人,有獎勵。
獎勵可能是寶藏的一半或者是四分之一的,當然,不是給你寶藏,而是給你現金,並且要交稅。
而有些國家,根本就不給你獎勵,你敢挖寶藏,那就是違法。
還有像金字塔國這樣的,寶藏法有些條款寫的很模糊,比如說對於發現寶藏的人,酌情給予獎勵。
什麼叫酌情獎勵,那不就是想給就給,不想給就不給。
而且這還都是小額的寶藏,價值也就千八百萬那種的。
至於幾個億,幾十個億,甚至是上百個億的寶藏,你找到了,就跟你沒關係了。
說不定,你連號都沒了。
所以說,外國挖寶,海外打撈沉船什麼的,看看小說就行了。
千萬別想著靠挖寶一夜暴富,不存在的。
當時安聞很鬱悶,難道就沒別的辦法了嗎?
安智信卻不屑的說,除非你能把寶藏秘密的運回國,以公海打撈的名義上報,再交寶藏總價值50%左右的稅,然後你就可以隨便花這筆錢了。
臥槽?
還能這麼操作嗎?
安聞漲姿勢了,原來只要不被寶藏所在國家發現,再交保護……稅,那麼一切就OK了。
之後,安聞就開始詢問,這個事情要怎麼操作。
其實問題很簡單,難點在於是你怎麼把寶藏秘密的運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