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十天前生的銀行大劫案,如果不是那個突然打來的電話,他這平靜富足的日子,將一直持續下去。
林萬陽對於現在地生活非常地滿意,心裡其實已經不想再跟電神公司拉扯上任何關係。
但是他非常清楚,身為世界三大軍火公司之一的電神公司,擁有多麼龐大地勢力,擁有多麼狠辣地手段。
如果他真的敢於拒絕電神公司地指令,那麼他將被置於死地!
經過一番仔細權衡,他最終還是屈服,乖乖照做。
電神公司給林萬陽的任務並不算非常的複雜,只是讓他弄清楚東湖市步行街銀行大劫案生的具體情況,以及當時銀行中人質的資料,並且配合紐約總部派出的特派人員,執行一項秘密任務——尋找血水晶!
總部給出的命令是,不惜一切代價,不惜一切手段,在最短的時間裡,將血水晶帶回紐約。
林萬陽只是一個底層的情報人員,對於電神公司高層生的一切,並不知曉。
不過,一塊血水晶,竟然讓紐約總部如此緊張,甚至總裁親自下達指令,那隻能夠說明,這塊血水晶,對於電神公司來說,有著無比重要的價值。
正因為如此,林萬陽對於血水晶的來歷和用處,隱隱有些好奇。
但是,他僅僅只是心裡好奇而已,從來不把這份好奇表現在臉上,更不會對此提出任何問題。
因為,電神公司並沒有主動告知,所以,他也不就想知道。
很多時候,知道得越多,死得也就越快。特別是幹這種見不得光的工作。
他只希望,這件事完成以後,他能夠繼續平平安安的過日子,再也不受打擾。
電神公司派來的特派員,是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男子,名字叫做羅賓。
羅賓是美籍華裔,但是一口流利的中文,聽不出半點雜音。長相英俊,臉上總是帶著令人心情舒暢的微笑,很受女人歡迎。
不過林萬陽對於羅賓,卻是自心底的畏懼。
事實上,林萬陽並不是什麼善良之輩,曾經也殺過人,再加上他又做了這麼多年生意,見慣人間黑暗,和三教九流黑幫殺手之類都打過交道,與兇狠狡詐的兇徒也曾周旋。
但是,當他第一眼見到羅賓的時候,就現,這個滿臉溫和微笑的青年,眼中竟然毫無人類的感情,冷漠得令人遍體生寒!
而接下來幾天,羅賓的表現,更加證實了他的猜測。
為了完成任務,找到血水晶,羅賓接連折磨死了兩個銀行大劫案中生還的人質,手段十分殘酷,但是羅賓甚至連眼睛都沒有眨一下,就像是呼吸一樣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