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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九章.趙敏來信 (2 / 3)

“蓉兒跟著伱,也不算辱沒了她。”

黃藥師拍拍林朝辭的肩頭,算是同意了林朝辭的提議,話鋒一轉,憤憤不平的說起了郭靖,主要是另一個黃蓉帶著郭靖來拜訪過他,他能找到幾個弟子,也是多虧這倆人提供的訊息,他們之間自是認識的:“跟著郭靖那塊木頭,消磨的脾氣都沒了,什麼天真爛漫,什麼活潑開心,不瞞賢婿你說,老夫只在另一個女兒臉上看見了那種如釋重負的神色,便是名滿天下的大俠又能怎樣,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像那種女婿,也不知另一個我是怎麼想的,竟真的同意了,換做老夫,那是打死我都不可能答應的,氣的老夫一天沒吃飯!”

潛臺詞很多。

卻沒別的意思。

整體想表達的就是一句話:我認定你這個女婿了,你也別擔心老夫是那種食古不化的人,說什麼一個女兒嫁給了郭靖,另一個女兒也必須嫁給郭靖之類的話,老夫畢生之念就是希望蓉兒開開心心的,別嫁過去受委屈,其餘的,你們小兩口看著辦。

訂婚不是結婚。

沒有良辰吉日的說法。

訂婚,主要是雙方父母及新人共同確定結婚的相關事宜,比如說時間、聘禮、地點等,訂婚前使用,需要提供新人姓名、訂婚日期等,也可省略其中的一部分,因為很多婚約都是世交之下的交換,誰也說不準十幾年後的某天才是良辰吉日,故此,像這種時隔多年的婚約,多數以年齡為日期,比如說我家女兒二八年華,你們來提親,或是二九芳華,你們來提親。

二八年華就是十六歲。

二九芳華就是十八歲。

只有聘書,才需挑個良辰吉日送。

這玩意是三書六禮中的三書之一。

馬虎不得。

故此,雖說林朝辭家中的長輩不在,倒也不影響訂婚的流程,由馮蘅暫代林朝辭家中的長輩,過了一遍這個流程,並與黃藥師共同見證了這份婚約的誕生,約定兩年後黃蓉滿十八歲,林朝辭來提親。

剩下的,就隨之任之了。

林朝辭又不是那種沒分寸的人。

馮蘅都能信的過,黃藥師不必多說。

且,就算沒分寸了,在結婚前就猴急的不行了,把黃蓉吃幹抹淨了,搞的好像黃藥師能阻止似的。

反正阻止也阻止不了。

黃藥師也學會躺平了。

而黃蓉對林朝辭的態度,也隨著這一紙婚約的落下發生了變化,從大膽至含蓄,從熱情至害羞,雖未失去活潑,卻也少了幾分沒分寸的打鬧與開玩笑。

倒是意外的接受了摟摟抱抱。

甚至是親親。

跟林朝辭親密了兩天,在桃花島的岸邊沙灘觀賞著碧波般的潮水,就被馮蘅拉過去繡嫁衣了。

沒錯,是親手繡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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