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北平這一畝三分地上有頭有臉的人物,哪怕是商業上的競爭對手,人家喊了你不喊,不僅不能體現出你和人家之間惡劣的關係,反而會讓其他人看輕,認為你的心胸過於狹隘,不值得深交。
不起鬨是他對新月飯店最後的尊重,想讓他當這個證人,他還想把新月飯店的老闆和其餘資本家全掛路燈上呢!
情分?
也許不繁華,卻一定乾淨。
也許他們的祖父會原諒張啟山。
可他們不會。
對下面的彭三鞭點點頭。
就當賣新月飯店一個面子,或是當做一幕別開生面的戲劇。
又扭頭看看解雨臣和霍秀秀。
不過,還沒等他發怒,一道清朗的聲音便從二樓的一個包廂處傳了下來:“在下林朝辭,見過彭三爺。”
彭三鞭是個粗人。
小哥不用看。
這都什麼和什麼啊!
“那拍賣品呢?”
有了第一個帶頭的,剩下的就好辦了。
“押後舉辦,還是來日舉辦?”
什麼意思?
看著一頭霧水的吳邪,解雨臣倒也有幾分閒情雅緻,笑道:“古人都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如果從字面上翻譯,一樁婚的價值要略高於十座廟,因此,如果拆了十一座廟,影響力是不是就大於摧毀一樁婚了?”
掛著一個九門的名頭。
不是什麼涉及到他們自身利益的大事。
故此,解雨臣才如此警告。
言外之意:這個證人我當了!
林朝辭自是不會慣著他。
可彭三鞭主動打招呼,林朝辭自認為還沒失禮到無視人家的地步,即便彭三鞭只是一位小小的二流高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