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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八十四章.強弱之分 (2 / 3)

更有人直接掏出自己的元嬰。

雙手舉起。

意思是希望林朝辭收下。

因為元嬰代表著一位元嬰修士的所有。

這裡的所有指的可不是修為。

而是包括靈魂在內的一切。

林朝辭要是收下這些元嬰,只需在上面打上自己的精神烙印,就相當於掌握了這些人的生死,這一點就算是渡劫修士來了也改變不了,林朝辭一念之間,就能讓這些獻上元嬰的元嬰修士形神俱滅,別說奪舍了,連轉世投胎的機會都沒有,甚至說,如果林朝辭玩的花一點,甚至可以直接修改這些元嬰的形態,進而修改這些元嬰修士的記憶,雖說這麼做,會導致這些元嬰修士的修為難以再進,但能收穫一批忠心耿耿的死士,也是很划算的。

再說了,這些元嬰修士已經求饒。

甚至說,自願為奴為婢。

只求活命。

就算他們真的活下來了。

他們的心境也會因此蒙塵。

一樣是斷送了道途。

只可惜,林朝辭並沒有這個興趣,因為如果他需要的話,他可以輕而易舉的創造出無數忠心耿耿的手下,雖說這會影響到大千世界,但權柄這玩意,反正離開時都是要還給大千世界的,如今,借來用用,也就無所謂冒犯了。

因此,只一掌。

林朝辭就抹除了這些域外天魔。

不過,鑑於萬我大手印的範圍太大,林朝辭在下壓的同時,也在心頭揮動了一下毛筆,將同樣處於這個範圍內的東方孤月、歡都落蘭、牧神氣、青木媛等人拽了出來,拽到了身後。

避免了這些人也被一巴掌拍死的下場。

當然了。

對此,沒人表露出不忍。

大千世界從來不是鐵板一塊,修仙者與修仙者之間也不是和和氣氣的,競爭與廝殺是常有的事,所以,我殺不殺別人,和別人殺不殺我,一直是兩個概念,也是絕大多數人用來限制自己的標準,以免自己真的敵我不分亂殺。

說白了,我殺不殺別人,取決於別人是否對我造成了超越心理底線的威脅,就比如說一個女孩,可能在機緣巧合之下,被我看了身子,因此,持劍追殺我,在這種明知道是自己做錯了的情況下,只要是沒涉及到生命危險,大不了跑路就是,就算有反擊的機會也不會反擊,因為於良心上過不去,但如果是因為搶奪一株靈草,被對方追殺,那麼尋機反殺就成了理所應當的選擇,沒有半分情面可講。

而別人殺不殺我,跟上述同理。

一來是看道理站在誰那邊。

如果對方真的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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