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殷一邊在具體利益並不堅持,幾經讓步;另一邊在事關青元門的臉面的事情上,寸步不讓。
何之禮來之前,魏掌門讓他相機行事。經過今天的戰鬥,他感覺青元門仍然稱得上底蘊深厚,不是本門現在就能圖取的;本方除了掌門已經精英盡出,繼續糾纏下去也是個平手,難以達成佔領烈火門的目標。既然如此,如果能透過談判得到一大部分實利,也是可以接受的。
商討不到一個時辰,雙方達成了協議,並迅速寫入一式四份的玉簡。其中,紫雷門和烈火門為甲乙雙方,藏劍谷與青元門為見證方。
首先,協議強調烈火門有罪,因此必須向紫雷門謝罪,合理賠償,並通報北地仙盟。
其次,協議規定了對烈火門的懲罰。協
議稱前掌門羅震天是第一責任人,是他發起的兼併圖謀,並親自實施。本來要將其處以極刑,但其已經在攻打紫雷門過程中死去,就不再追究。
其實烈火門還是有數人需要被追究,但一方面馮殷不願意烈火門被過於削弱,極力包庇;另一方面盧炫代表了苦主紫雷門,雖然聲稱必須懲罰其餘幾人,但是隻言語堅持,沒有行動來支撐;而藏劍谷得到實利的承諾,這一條也就輕輕放過了。
其三,烈火門與紫雷門同屬自由門派,一應事宜應當由他們自己做主,其他門派不得參與進去。撤出所有進入這兩個門派的外派修士。
這條是馮殷最強烈的要求,一旦雙方修士都從這兩個門派撤出,外人看起來青元門壓制住了藏劍谷,迫使其勢力範圍從山陽郡退出。當然,底下紫雷門與藏劍谷有什麼協議,就不在這裡的考慮範圍內了。
何之禮考慮到現在不是與青元門直接開戰的時候,只要暗中控制紫雷門即可,假裝反對了一會兒,得到烈火門靈石的補償也就同意了。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列出了具體的賠償:
一是火焰石礦山作折價五萬靈石,轉讓給紫雷門。三天內完成。
二是靈石礦山折價一萬,也轉讓給紫雷門。三天內完成。
三是交割靈石及丹藥折價合一萬靈石給予紫雷門。三天內完成。
四是判斷此前烈火門手中說紫雷門向其借貸的五萬靈石字據是偽造的,當場拿出來毀掉,以後也不得追究。
其實何之禮本來是要求烈火門三座礦山都得作為賠償,但這樣烈火門就基本成了光桿,無法再維持下去了;馮殷與其幾番拉鋸後,給烈火門保留了天雷石礦山。這樣烈火門好歹還能維持下去。
這樣,名義上紫雷門得到了總價十二萬靈石的賠償,實際價值可能接近二十萬,可謂一筆鉅款。
烈火門大出血,作為本門支柱的火焰礦山都讓出去了,未來一片黯淡。不過好歹保住了山門,算是大幸了。
四方代表在四份玉簡裡留下印記,協議就算是成立了。
拿到自己那份玉簡,盧炫心中冷笑,這次藏劍谷果然把紫雷門的要求當為籌碼,交換成他們需要的利益,幸好自己早有打算,不然還不得虧死。
三天後,張九仲作為使者,親自上門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