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罷,本官就在衙署住上幾日,等使君病好。”陳默也沒第一時間去找郭嘉,這潁川太守的態度,他算是明白了,沒有阻攔自己,便是不想違抗朝廷,但又避而不見,也就是要跟朝廷保持距離,兩邊都不得罪。
縣尉揉了揉胸口,對著陳默一禮道:“末將無法做主。”
“不用你做主,我乃奉詔而來!”陳默搖了搖頭笑道:“做你自己的事情便好。”
“末將告辭!”縣尉無語,但陳默乃是朝廷使者,他還真沒資格管陳默,只得躬身一禮道。
“主公,我們不是來訪賢的?”看那縣尉離開,典韋忍不住問道。
“要不你再大聲些?讓所有人都知道?”陳默看著典韋,微笑道。
看著陳默這個表情,典韋選擇了閉嘴,每次陳默露出這樣的笑容,他都渾身不自在,還不如陳默踹他兩腳來的舒坦。
“如今時辰已晚,先去衙署,這拜訪人有拜訪人的規矩,見都沒見過,沒有下午或傍晚去的。”陳默帶著隨從徑直去了衙署,準備在這裡住上一晚,至於住驛館……出來的急,他也沒帶多少錢,能省就省吧。
只是去到衙署時,卻見一群縣衛將一人綁縛往大獄方向送去。
對於這種事,陳默本沒打算管,只是覺得那犯人氣度不錯,凝神看了幾眼,卻發現此人氣運雖低,但命數卻是足有70。
一個犯人有這麼高的命數,自然不可能是因其地位,而是本身有才學。
“站住!”陳默一揮手,一群人頓時將縣衛攔住。
“將軍,此乃郡中公務,將軍官職雖高,但……”縣尉皺眉看著陳默道。
“我知道。”陳默點了點頭,來到那犯人身前,仔細打量,此人與自己年歲相差不大,可能只比自己大一兩歲,有股子任俠之氣,目光清明,當下笑道:“我觀此人不似歹人,他犯了何事?”
“此人名為徐福,乃長社遊俠,曾殺長社名士,被捕脫逃之後,逃來這裡求學,被人揭發。”那縣尉躬身道。
“既是殺人之罪,交給我吧,本官會將他帶回洛陽進行審訊。”陳默看著此人,見他一言不發,點頭道。
“將軍,這不合規矩。”縣尉皺眉道。
“按照刑律,在當地殺人,若被捕後逃逸,便是罪加一等,此等乃窮兇極惡之徒,當交由郡府上報朝廷,而後由朝廷發放海捕文書,拘捕後,直接交由朝廷處罰,他既然從長社逃亡至此,按照刑律而言,就該交由朝廷來判,有何不合規矩?”陳默笑問道。
“呃……”縣尉傻眼了,就算是當差的,誰沒事會背誦大漢刑律?
“你身為縣尉,連我大漢刑律都不懂?”陳默皺眉道。
“自然是懂的,將軍所言不錯,只是此事當報知使君。”縣尉連忙搖頭,表示自己懂。
“正好,我也要等他,此人就先放在我處,待我跟你家使君見過面之後,自會與他說清楚。”陳默笑道:“放心,人在我這裡,跑不了。”
縣尉雖然不願,但話已至此,只能點頭應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