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沒吃死,就能證明給別人看,紅鰲蝦吃不死人。
那小老闆的生意就能做成功了。
之前圍觀的顧客看見明恩喊了半天才免強送出一碗小龍蝦,而且送給的人是流浪漢阿財,險些沒笑死。
甲又笑道:“哈哈哈,阿財當真是條狗,什麼都敢下肚。”
乙調戲說道:“阿財,過來!老子這裡有雞腿,叫一聲汪汪,老子這雞腿就給你吃了。”
丙說道:“這阿財別給吃死吧?不知明天過來還能不能看見他?”
丁嘆息:“那個小老闆也太不會做生意了,賣不出去不是白忙一場嗎?去賣炒飯也好過賣這些沒人吃的東西啊。”
王富貴也插進話:“就是啊!要不是阿財,我估計連一碗她都送不出去!”
眾人聞言再次鬨笑,瞬間覺得明恩就是個有頭無腦的大傻子,聊到後面時話越說越難聽,直接給明恩取了個外號,叫阿財媳婦。
沒人看見,原本低頭吃著小龍蝦的阿財目光狠厲,突然跑開了。
等阿財再跑回來時,眾人以為自己的眼睛出了毛病。
眾人不可置信地擦眼,驚呼道:“天啊,好多乞丐啊,要死啊……”
是的,阿財的身後跟著一兩百個流浪漢,場面壯觀,如同一個現實版的乞丐幫。
而且,這些流浪漢,全都衝著明恩的攤子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