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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突破性進展! (1 / 3)

問完張小媛問馬慧,問完馬慧問孫冬雪……

沙海健在東廣詢問,蘇海冰等專案組民警在其它地方詢問。不斷了解,相互驗證,要進一步調查的人由21名當年在海員俱樂部工作過女人,變成67名與她們或多或少有點關係的男人。

“摸排”兩個字說起來簡單,做起來沒那麼容易。

12.26案過去十一年,許多證據隨著時間消失了,不能輕舉妄動,不能貿然接觸要調查的人。

為避免打草驚蛇,先從側面瞭解案發前後他們在哪兒,有沒有作案時間,完了再找各種藉口採集其指紋乃至DNA進行比對。

這個藉口不難找,昨天你們單位或你家附近發生一起失竊或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配合公安機關辦案是每個公民義務,找你瞭解點情況,做個筆錄,指紋就有了。至於生物檢材,抽菸的撿幾個菸頭,不抽菸的再想其它辦法,比如幫你拔白頭髮等等。

離得遠沒辦法,只能採集他們父母的生物檢材與匕首上的細胞做親子鑑定。出一趟差要花多少車旅費,建立一個DNA樣本只需要投入200元成本,這個賬很好算。

今天要採集取樣的物件情況特殊,父親去世的早,母親在東海的姐姐家生活,他本人又在江南的張灣市做生意,要不是打聽到他一個親戚過80大壽,想找到他還真不容易。

喝壽酒,開車能喝酒麼!

小徐換上一身交警制服,同交警一起將他攔了下來,示意他歇火,舉行敬禮:“我是交警二大隊民警秦明,請出示駕駛證行駛證。”

譚海超暗想真夠倒黴的,早知道這有交警查車就從另一條路去渡口,從遮陽板背面取出駕駛證行駛證,又摸出一煙討好般地說:“交警同志,我有證,我老駕駛員,A證,在老家考的,在外面做生意上外地牌照圖個方便,這不是外地車,我不是外地人。”

“本地人本地車就可以違章?”秦明反問了一句,翻開證件檢查真偽。

喝得面紅耳赤,接下來的工作好做了,小徐拿出早準備好的酒精測試儀:“先下車,下來吹吹。”

“警察同志,用不著吹,我沒喝,沒喝多少。又不是外地人,幫幫忙。”譚海超忙不迭從車裡翻出幾盒煙,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往二人口袋裡塞。

“別這樣,把煙收起來。”

小徐臉色一正,伸進車裡拔出鑰匙:“滿身酒氣,不測都知道沒少喝,這樣可不能開車,上我們車,先去中隊。”

“警察同志,我有事,有急事,我認罰行了吧,罰多少開罰單。”

開什麼玩笑?

為打聽你下落,過去幾天跑斷腿,好不容易找到機會攔住,別說你確實酒駕,就算沒喝酒也要找個藉口採集你的指紋和DNA。

小徐公事公辦,譚海超沒辦法只能跟他走。

辦完手續只能扣車不能扣人,不過什麼時候交還車,酒駕如何處罰是交警的事,小徐只需要指紋和為檢測酒精含量的血樣,把指紋和血樣送到刑技中心根據名單再去找第二個人。

技術民警太忙,不光DNA比對結果要等一星期才能出來,指紋比對同樣要排隊。畢竟這是陳年舊案,已經等十一年再等幾天又有何妨,本職工作不能因此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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