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見裕也:“……”
吃狗糧吃到飽……
……
靶場。
安室透跟青楓出去拿了五盒便當,還有一個揹包。
三人一狗一貓吃完。
“要不要把它們送去休息室休息一會兒?”風見裕也看著一貓一狗,“槍聲說不定會嚇到它們,要是受到驚嚇亂跑的話,會更危險的。”
“不用,”安室透拍了拍黑碳和哈羅的腦袋,“去後邊休息吧,不要亂跑。”
一貓一狗乖乖去後面。
風見裕也汗,好吧,是他白擔心了。
自家上司家的貓狗絕對通靈!
安室透拿出槍,雙手平舉,對準標靶先開了一槍,命中紅心。
哈羅驚了一下,想起身,不過看到黑碳淡定蹲著,又蹲了下去。
青楓開啟揹包,從裡面把零件一個個取出來,快速組裝著,“其實我不太喜歡手槍……”
“為什麼?”安室透好奇。
“用手槍的人一直在用同一型號,甚至換了同一型號的新槍,都要重新適應,因為哪怕同一型號同一批次的手槍,每一把都有細微的不同,用一把槍練多了,形成肌肉記憶,再用陌生的槍就需要一段時間去調整、熟悉,”青楓組裝好槍,同樣抬手瞄準,一槍開出,命中紅心,“可能是我比較喜歡狙擊槍,用太多時間去練狙擊槍的肌肉記憶,用手槍的時間不多,再練很麻煩,所以不喜歡吧。”
“可手槍比狙擊槍好隱藏,”安室透又開了一槍,“在近距離的情況下,手槍的子彈也比狙擊槍快,要是被拿手槍的人摸到附近,可是很剋制狙擊手的喲。”
青楓點頭,換單右手持槍,又開了一槍,“那倒是,不過身為狙擊手就得自信近距離沒有危險生物。”
來自樅茨封神的自信嗎……
安室透失笑,“瞬狙是因為肌肉記憶嗎?”
風見裕也:“……”
瞬狙,這種事存在麼?
“原因之一吧,肌肉記憶是很奇妙的東西。”
青楓閉上眼睛,呯呯呯……將槍裡剩下的十一顆子彈瞬間打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