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楞在原地。
問孟三這個逗比簡直是最愚蠢的事,我想。
但孟三所說的卻好像有些道理。
好吧,順其自然好了。
2003年12月27日 多雲
你昨天是不是忘了什麼事?
思嘉今天突然一臉嚴肅地問我。
什麼事?我心裡直犯嘀咕。
到底什麼事呢?她指的是蘇晴晴追我這件事?還是指我沒告訴她這件事?或者她根本就是這件事的始作俑者,現在來質問我?
我腦子裡將所有有關這件事的東西全部過了一遍,覺得自己並沒有什麼地方對不起她,但又覺得沒告訴她就是對不起她,於是戰戰兢兢的問,
什麼事啊?媳婦兒。
哼!思嘉突然嘟起嘴轉到一邊。
完蛋,我看著她的樣子,知道自己應該是被發現了。
於是我趕緊上前,
對不起,媳婦兒,我不是故意的……
什麼嘛,連我們戀愛的紀念日都不記得,害我昨天等你來找我等了一天。思嘉抱起雙手生氣地道。
我一愣。
12月26號,不正是我倆相戀一週年紀念日麼?
我拍了拍自己的腦袋,真是糊塗啊。
被那個蘇晴晴把我這幾天攪得稀裡糊塗的,連這種重要的日子都忘了。
書上說,女人最在乎這些。看來思嘉是真心生氣了。
於是我趕緊解釋道,
媳婦兒,我不是故意的。昨天我……我……我……
說實話,我找不到任何藉口。因為昨天我一整天跟孟三混在一起,啥也沒幹。
但思嘉卻顯得很生氣,轉到一邊不理我。
現在解釋簡直是自尋死路,要想個別的法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