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我沒啥好說的,我媽開口了。
兒子。當媽的以前也跟你說過,男生女生之間的關係很微妙,你掌握不好就會鬧成像你弟弟那樣。如果真到了那一天,你說,你怎麼跟人姑娘的父母交代?
我點了點頭,說道,媽,我知道。
你知道就好。我媽嘆了一口氣說道,以前我沒打算管你。但是透過小風這件事之後,我覺得我有些太放縱你了。所以現在我要跟你約法三章,你有沒有意見?
我搖了搖頭。
那好。我媽說著,掏出一個小本本。
第一,以後不準把人姑娘往家裡帶。
我點頭。
第二,以後週六放半天假回來不許太早出門,在家吃了晚飯才能走。
我又點了點頭。
第三,以後暑假寒假五一國慶什麼的,出去玩不能超過晚上十點回家。
我一個勁點頭。
第四……第四……
我媽那本兒上肯定沒寫第四點,但是她好像覺得光是那三點又有些不夠。
第四不能要太多零花錢,免得你小子出去花在小姑娘身上。我爸在一邊補充道。
說得好像我要你就給了似的,我心想。
總之,我爸我媽說的,我照單全收。
為什麼?
一是不想他們跟我叔我嬸似的為這種小事兒操心,二來嘛,我還有大半年就高中畢業了。等我上了大學,我就戀愛自由了,哪裡還需要管得了那許多。
說起來中國的父母也真是操心的命。孩子小的時候,生怕早戀影響了學習。等孩子成年了吧,又生怕孩子找不著物件,瞪著眼替他乾著急。
他們總是希望孩子按照他們理想的步驟一步一步走,卻忽略了孩子的感受。
但我挺理解他們的。
因為我真的在早戀,而且還不止談過一個女朋友……
行了,以後注意一點就是了。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