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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來自數千公里的殺意? (2 / 2)

告別了深灰縣,申明宇星夜踏上了去往淺紅市的高鐵。經過數小時的奔波,申明宇來到了淺紅市,淺紅市是有名的古都,一出門就能看到很多古建築,平時遊客也非常多,是典型的旅遊城市。

申明宇在車站等待著淺紅市公安局的同事們,這時走過來一個女生,雖然她沒穿警服,但是申明宇能明顯察覺到她身上的銳氣和幹練,她肯定是一個警察。

“你好,你是小申嗎,我是韓思成的同學,也是淺紅市公安局的,我叫駱檸。”駱檸,是淺紅市本地人,韓思成的大學同學,兩人關係十分要好,平時也會相互交流經驗和辦案心得。

“你好,我是A市公安局的申明宇。”

“你不用介紹了,我從韓思成那裡聽過你的故事了,他經常稱讚你呢。”申明宇心想韓思成這個BYD還會夸人呢。

“我帶你去我們局裡吧,然後再和你說一下這邊的案件情況。”駱檸帶著申明宇回到了淺紅市公安局,由於林廣事先打了招呼,一眾大小領導此時正在等著申明宇的到來,申明宇看見這排場,腿都嚇軟了,但他還是強裝鎮定,和眾人打了招呼,講起來自己來淺紅市的目的:“各位領導以及同事們,謝謝你們熱情的迎接,今天我來淺紅市,主要是想調查瞭解這兩天在淺紅市裡發生的那個案子,我聽說你們對嫌疑人毫無頭緒,正好,我這幾天也在深灰縣處理一個案件,和你們遇到的案件類似,也是找不到嫌疑人,而且被害者的丈夫還曾經在淺紅市出差過,我覺得這兩起案子可能會有什麼共同點,或許可以找到幫助破案的線索也說不定,因此需要你們的配合。”緊接著,駱檸向申明宇介紹了淺紅市發生的案件:“死者應天淇,35歲,是個體經營戶,在淺紅市開了一家麵包店,麵包店離家只有一公里不到的路程,因此死者都是步行回家的。死亡時間是前天晚上10點左右,是被人勒斃的,死亡之前曾經有過掙扎的痕跡,她是在麵包店關門回家的路上被人殺害的。兇手應該是一路尾隨或者很清楚應天淇的回家路線,案發現場是距離家不遠處的一條深巷裡,從這裡穿出去的話能更快地到達死者家裡。我們也調查了死者身邊的關係,死者父母早亡,也沒有兄弟姐妹,只有一個大半年見一次的小姨,但小姨遠住在外地,死者有三個閨蜜,但是當天三個閨蜜都有不在場證明,我們已經調查過了,死者也沒有小孩,和丈夫住在一個老小區裡。死者丈夫叫顏薦呈,在一家食品公司做採購員,案發時他正在深灰縣採購當地的特產,也是昨天我們通知他了以後才連夜趕回來的。我們也是在現場搜尋了很久,兇器倒是找到了,是一根麻繩,上面有死者用牙齒咬過的痕跡,看來是掙扎的時候留下的,其他的暫時沒發現有什麼線索。我們也問過在周圍的鄰居和麵包店的員工,他們都說死者平常平易近人很好說話,老顧客買麵包還會打折,員工們也覺得老闆很和藹,都願意在她這裡幹活。平時也沒有和什麼人所結仇,就是一個生活簡單的普通小店店主。”聽完駱檸的描述,申明宇覺得有點奇怪,這未免也太巧合了,兩個死者死亡的時候,丈夫都在外地出差或者辦事,而恰巧地點就是另一個死者死亡的地方。

不過巧合歸巧合,申明宇目前還沒有什麼證據證明這兩個案件之間有聯絡。

首先,兩對夫妻之間應該是不可能認識的,一個遠在淺紅市,一個在深灰縣,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地方很難產生聯絡,僅僅憑出差這個事情好像也證明不了什麼。

但申明宇總覺得事情沒有那麼簡單,這個巧合的背後或許隱藏著什麼東西。

申明宇提議去案發現場再調查一遍,駱檸答應了他,帶著申明宇和幾個同事去了案發現場。

案發現場是一條小巷子,巷子長200米左右,從巷子穿出去就可以看到應天淇所居住的小區,距離不過幾百米。

如果按照普通的路線從大路走的話,需要多花上兩倍左右的時間,因此應天淇都是選擇從巷子穿過去,這條巷子中間見不到陽光,連白天都是黑黑的,更別說晚上了,這條巷子算是老街的一部分了,這裡住的大部分都是一些老人,他們都是在老街生活了幾十年的人了,不願意就這樣搬走,子女們只能讓他們繼續住在這裡,時不時回來看望一下。

警方已經事先詢問過住戶們,案發當晚,已經是10點多,老人們大部分都睡覺了,而且老年人聽力衰退,沒有注意巷子發生的事情也很正常,因此沒有獲得什麼有用的情報。

申明宇覺得兇手應該是事先埋伏在這裡等著應天淇的到來,但是巷子在晚上的時候幾乎沒有燈光,他是怎麼確定目標的?

還是說他在前一段路就已經發現應天淇了,知道他會進巷子,於是提前先藏在巷子裡,那說明這個人很清楚應天淇的作息和路線的規劃,知道她10點左右會從麵包店回家,而且知道她是步行回家的。

但是這又很奇怪了,知道他的路線和作息的人都有不在場證明,難道是有人很早就盯上她了嗎,每天跟蹤她回家?

但是也沒有聽她說過自己有被人跟蹤的事情。申明宇一頭霧水,駱檸問他有沒有發現什麼新的情況,申明宇無奈地搖了搖頭,

“我心裡是有一個想法,不過那個可能有點扯,現在還沒確定,我先暫時不往那個方面去想。”駱檸笑著說:“沒事啊,你說出來我們一塊討論討論,說不定就會有新的發現了。哦,我懂了,韓思成是不是經常否定你的想法啊?”

“你怎麼知道……不能說經常,只能說是每次,結果我的猜想正確的時候他又裝死了,那我就講一下我自己的想法吧,我個人認為應天淇的案子和深灰縣那件案子有關聯,因為實在太巧合了。你想一下,雙方的丈夫都在同一個時間去出差,去的剛好就是被害者所生活的城市,而兩個被害者幾乎是在同一時間被人殺害的,並且身邊熟悉的人都有著不在場證明,要是說沒那麼多共同點我尚且還可能認為是巧合,但是這兩個案子極其的相似,我只有一個想法,那就是交換殺人。”駱檸聽到交換殺人這四個字,不由得驚訝起來,

“你說得有道理……但是這個真的能實現嗎,先不說兩個丈夫認不認識,就算認識,他們能甘心為對方做這些事情嗎,萬一哪一方先慫了那豈不是馬上就暴露了。”(交換殺人,就是指兇手殺的人如果是與自己無冤無仇的陌生人,那麼警方根據線索找到兇手的機率就會大大減少。

那麼假設有兩個兇手,他們各自都有一個想要殺害的物件。那麼他們兩人約定互相殺死對方想要殺的人,就可以達成無動機殺人。

)申明宇認為駱檸說得有道理,交換殺人之所以只是一種概念就是因為難以實施,需要兩個兇手下定決心,互相信任才能完成,交換殺人的手法並不是關鍵,關鍵是在於動機和不在場證明,缺少動機確實會加大警察的辦案難度。

申明宇說道:“駱姐,你說得確實不錯,但是目前沒有頭緒,也只能先往這個方向走了,我負責跟進這條線索,你們負責盯著顏薦呈,我也會和深灰縣那邊的警方聯絡的,我有一種預感,這次的案件和兩個丈夫脫不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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