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馬心用內力感應一番,發現他們都不會武功,便沒有反抗,任由他們拖拽自己到了公堂。
神州以正北方位最為尊貴,只有王候將相的宅邸可以使用,因此公堂一般設在東北方位。公堂大門正對的是一個照壁,由磨磚細砌而成,覆蓋頂瓦。牆面中心是一個上古異獸的磚雕,四周堆滿金銀財寶。該獸長著龍頭、獅尾、牛蹄、麒麟身,生性貪婪,吃盡山中的飛禽走獸,佔盡人間的金銀珠珍寶,卻猶嫌不足,還想吞食天上的太陽,結果被太陽活活燒死。此獸立在公堂對面,對主事的官員是一種警戒。照壁朝南的牆面貼滿了官府的告示,釋出通緝、處決人犯、官司判語等等都要在上面張貼。
公堂大抵三間正房,但年久失修,早已殘破不堪,只有兩扇硃紅大門光鮮亮麗,每年都要重新漆一回。門兩旁貼有一副對聯: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公堂之中懸掛著牌匾,上面寫有四個大字,但巫馬心並不認得。牌匾下方擺放著一個長條公案,上面除了文房四寶外,還有一個女媧娘娘的木頭雕像,向前是一個大臺基,稱之為“月臺”。月臺上面有兩塊石板,東面的一塊是原告跪的位子,西面的一塊是被告跪的位子。
巫馬心便被推到了西面的石板上,而東面的石板則跪著一眾村民和一頭死豬。
神州與端國不同,公堂的主事者多為讀書識字的文化人,面善得很,這讓老百姓告狀的膽量大了不少。公案後坐著一個身穿水墨長衣的男子,髮髻整齊,頂冠端正,一身的書生氣息,正是公堂主事盧治宇。右側坐著叫巫祥的師爺,負責書寫記錄。公堂兩側各有四名官軍倚牆站立,挎刀持棍,聲色俱厲。
村民指著巫馬心大呼道:“盧大人,小人叫劉繼民,是涼水村的農戶,剛剛種完地回來,發現這人殺了我家的豬,求大人給小民做主呀。”
盧治宇一拍驚堂木,喝道:“大膽刁民,你可知罪?”
巫馬心抱拳道:“我腹中飢餓,殺一頭野豬果腹,何罪之有?”
“荒唐,這哪裡是野豬,分明是人家的家豬,你殺了人家的豬,就是強盜之為。法典有云,這個……這個……”盧治宇有些語塞,隨即吩咐一聲,“來人,拿法典上來。”
幾名官軍答應一聲,“哼哧哼哧”的搬上來數十塊石碑,每個都有兩丈多長,厚重得擲地有聲,上面密密麻麻的刻滿了古怪的文字。盧治宇離開座位,蹲在石碑上查詢起來,看到第十一塊時,他突然兩眼放光,重新返回公案坐定,驚堂木再次拍下:“法典上清清楚楚的記載:野豬雖是野獸,但若被人圈養馴化,便成為家畜。傷人家畜者,罰家畜身價金額以償;殺人家畜者,罰家畜身價三倍金額以償;無法補償者,收監一年。”
“大人。”巫馬心抱拳道,“在下有一事不明,若是這豬沒死沒傷,只是昏過去了,那麼算不算我有罪?”
“沒死?”盧治宇及一眾農民都愣住了,那豬抬來的時候已經感覺不到呼吸,怎麼會是沒死?
巫馬心伸手在那豬身上點了幾下,只見那豬“哼”了一聲從地上爬了起來,搖晃著腦袋左顧右盼,又蹬開四肢跑了幾圈,隨後老老實實的趴在了主人的身旁,肥大肚子攤成一堆。
“大人,那他也有罪。”那人不依不饒,“求大人給小民作主。”
“待本官查查法典!”盧治宇從椅子上蹦了起來,重新趴在石板上找了起來,一直到第二十一塊石板終於找到了,他錘了錘痠疼的腰,整束衣冠,重新坐回到椅子上,雙手扶住公案說道,“法典上清清楚楚的記載:若蓄意謀害他人之家畜,但未傷及家畜者,當罰銀一兩。無法補償者,杖責二十。”
“嘿嘿。”盧治宇終於輕鬆的坐直了身體,用手點指道,“你還有何話說?”一眾農戶也都皮笑肉不笑的盯著巫馬心。
“大人,我認罪。”巫馬心從這些農戶的嘴臉中感受不到一絲和善,反倒有了跟這個迂腐的大人好好玩一玩的心思,於是抱拳道,“但我不懂什麼是馴化圈養,他們得證明這豬是他們的才行。”
“嘶……”盧治宇面露難色,這個傢伙還真是伶牙俐齒,老師沒有教過如何證明豬的問題。
劉農戶上下打量著巫馬心,這人看著像是富家公子,家裡應該騾馬成群,怎麼反倒像是連什麼是家畜都不懂的樣子,話語不免有些不屑:“這位仁兄竟然不懂圈養馴化?那我就來給你講一講。我們把野豬抓回來,關在一個籠子裡,供給吃食,也不用他們幹活兒,時間長了它們自然就不跑了,只能等著被我們殺了吃。”
巫馬心心中一震,在赤縣神州眼中,端國百姓豈不就是被圈養馴化的野獸?
盧治宇咳嗽一聲,問道:“那麼,這位苦主,你能證明這豬是你的麼?”
“這有何難!”劉農戶不以為意的說道,“我來證明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