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著,我一定弄死你!
已心狠手辣出名的丹尼爾,既然已出了手,又怎麼可能留機會給吉恩去報仇殺自己。
“砰砰砰!”
丹尼爾打了吉恩一槍後,再次接連開三槍。
以繼承人為培養的丹尼爾,他的槍法自然是好的。
這三槍,一槍擊在吉恩大腿上,第二槍自吉恩的嘴裡穿過,擊穿後腦勺。
第三槍,打在吉恩眉心。
教練在教他練槍時,告訴過他,想要殺人,開槍射頭比射胸口更保險。
因為,有些人的心臟長在右邊,你射左邊就給了敵人翻身的機會,一定要在對方腦袋上補一槍。
所以,丹尼爾的最後一槍,就喜歡射人腦袋,已確保對方死亡,不會留下後患。
吉恩倒在血泊中,雙眸不可置信的盯著丹尼爾。
怕是到死,他也不敢相信,丹尼爾居然真的敢殺他?
他,死不瞑目!
死的人不敢相信,旁觀者也不敢相信,都怔怔的望著斷氣的吉恩,仿若時間停止。
“把他拉走,清洗乾淨這裡。”丹尼爾揚了揚槍,聲音冰冷。
那語氣,那動作,就好似剛剛打死的是一條野狗。
驚愕的眾人,立即忙活起來,就連吉恩的侍衛也忙動起來。
死了的人沒有活著的人重要,哪怕有人要為吉恩討公道,那也要看看,打死吉恩的人是誰?
如果是外人,溫莎家族定會去為吉恩復仇,為他們溫莎家族討公道,討面子。
但如果是家人殺死的,那就是你活該,因為你沒用,你是廢物,所以才會被家人殺死。
如果是其他家人殺死吉恩,也許吉恩還會得到某些安慰。
但殺死他的是第二繼承人丹尼爾,那這個公道就沒人會去討。
因為,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