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鄉”“裡”這些鄉村行政機構不同,“亭長”當時遍佈城鄉。
開封城裡二十四個街道,以及十二個城門,都各自設有亭長。
除了管理治安外,還要稽核往來的商旅。
亭,最初不是管民的,而是軍事單位,但它更像哨所,但並不用於屯兵。
亭一級的官員並沒有錄入國家編制官員,算是一種臨時的維護地方安全的吏,不享受國家待遇。
雖然不是國家編制,那麼屬於地方編制嗎?
但也不屬於地方的兩級官員,縣令(長,都有闢屬的權力。
像地方政府中的主簿,曹官等等也不屬於國家編制,算是吃地方財政的。
但亭所轄範圍太小(一般為十里,一般由本地人就近負責,所以地方財政也不管。
這麼看來這個亭長是個姥姥不愛,舅舅不親的人。
那還設立他有啥用?實際上亭長還是有點小權力,因為政府要依靠這些亭長處理基層的民事問題。
所以依靠這種權力他們也能獲得點體制外的收入,算是比百姓要強一些。
漢太祖劉邦就曾經出任泗水亭長,很多人認為亭就是村,或者亭長就是治保主任之類的官。
其實不是,亭就是軍事單位,他管理不了民事。
劉邦能管理什麼,實際上你要是有能力,掛個亭長的名你啥都能管。
官制永遠是用前朝來釐定的,永遠落後於時代發展的,不能把管理的範圍看的太死,也無法和今天的官制比較。
就是管啥啥的,實際上說你能管就能,說你無權你就無權了。
但今天這個亭長卻不同,他是開封府同知張虎禮的小舅子。
小小亭長,平時管的事比縣令還多,更準確說是仗勢多管閒事,縣令不敢得罪他而已。
同知,明朝官名。
同知為知府的副職,正五品,因事而設,每府設一二人,無定員。
同知負責分掌地方鹽、糧、捕盜、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軍籍、撫綏民夷等事務,同知辦事衙署稱“廳”。
另有知州的副職稱為州同知,從六品,無定員,分掌本州內諸事務。
楊志成雖然不懂太多,可是他對這個亭子的名頭還是知道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