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安的妻子是公社麵粉廠的老工人之女溫婷婷,倆人目前育有一子兩女,都正是讀書的年紀。
李大柱的三個女兒李大丫李二丫李三丫均已嫁人,婆家就在周圍村落。
接收完記憶包,賈赦人都懵了,這是賈赦穿越這麼多回以來,頭一回穿越到年紀這樣大的身體上,原主所有孫輩加起來有二十五六個,曾孫輩也上三四個了。
一想到原主那些子子孫孫,賈赦就覺頭皮發麻,等到賈赦捋完記憶包,賈赦整個人就更不好了。
人多,是非就也多。
大房一家八口;二房一家四口;三房一家四口,再加上原主,老李家上上下下加起來就有十七口人,其中紛爭,可想而知。
尤其是這兩年,老李家的紛爭較之前幾年激烈了非常多,原因在於原主把著家裡的財政大權,以及不上工,吃白飯,惹人嫌。
張春花沒過世的時候,家裡的財政大權是歸她管的,張春花沒了後,原主沒有安全感,老擔心子孫不孝,會虧了他,便死死的將財政權握在手裡,任老大媳婦李二花再怎麼攛掇,就是死都不鬆手。
再來,自打五年前張春花過世後,原主就沒再上工了;又覺自己沒幾年活頭了,就總想吃點好的。
當然,七十年代還是統購統銷的年代,又是山旮旯農村,原主就是想吃的啥好東西也買不到,頂多就是同小孩子一樣,隔三差五吃個煮雞蛋;花生豐收的時候吃點炒花生;就是不幹活了,每頓飯的份量還是要同以前幹活的時候一樣;逢年過節弄到肉和魚的時候,多個那麼一兩筷子。
再多,這年頭也是辦不到的。
除了以上兩宗罪外,沒有安全感的原主還總喜歡同子孫唸叨,讓子孫要孝順他的話,家裡大大小小的事兒,只要不是夫妻吵架,就都喜歡摻和一腳。
最後一宗罪,子孫經常攛掇原主分家,原主不是裝作沒聽到,就是逮住他們一頓好罵好打,死都不願意分家,遭子孫怨恨。
然而,在子孫看來天大罪惡,放原主這兒,那就是再正常不過,且理所當然的事兒。
因為,不管是原主的父母親朋,還是同村同輩的鄉親們,大家夥兒都是這麼幹的——老人不死不分家。
在原主樸素的認知裡,“父母在,不分家。”是圭臬,是天理。
要是不緊緊約束著子孫,攥著的經濟命脈,那他的晚年該怎麼辦?
村子裡也不是沒有子孫都在,卻把老父母餓死,亦或趕去廢宅自己生活的情況。
尤其是這兩年,子孫們對原主的意見越來越大,原主越來越不安,把控的就越來越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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