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24門AR3超遠端火箭炮可是沙特陸軍的寶貝。
早在三年前,沙特陸軍就相中了這種華夏生產的,效能堪比戰術彈道導彈的超遠端火箭炮。
原因嘛,其實也很簡單,射程夠遠,威力夠大,精度夠高。
可以說,在全球範圍內,除了華夏陸軍自用的,沒有一種火箭炮的射程、威力與精度能夠與AR3相提並論。
以土豪的一貫作風,價格肯定不是問題。
按照沙特當局最先提出的採購協議,用20億美元購買72門AR3,另外用20億美元購買370毫米火箭彈的生產線。
此外,沙特還保留了180門火箭炮的意向訂單。
如果一切順利,沙特陸軍將在十年之內用AR3取代所有的M270。
反正就一句話,只要好用,那麼花再多的錢也值得。
只是,這筆軍火買賣從一開始就不太順利。
不是華夏不肯出售,而是沙特提出的要求有點過分。
這就是,要全裝型火箭彈,而不是出口型,即火箭彈的最大射程得達到華夏軍隊自用的400千米。
顯然,這個要求確實有點過了。
要知道,AR3的最大射程被限定在280千米,不是沒有原因的。
早在三十多年前,也就是把DF3賣給沙特後不久,華夏簽署了限制中程彈道導彈出口的國際條約。
按照條約的規定,華夏不能出**程達到與超過300千米的彈道導彈。
火箭炮也在限制範圍之內。
雖然稱為火箭炮,但是火箭彈採用了慣性制導裝置,因此嚴格說來已經是配備了制導系統的彈道導彈。
那麼,沙特為什麼要提出這樣的過分要求呢?
很簡單,沙特希望把AR3具備戰略威懾能力,也就是能夠達到以色列本土,部署在科威特能夠威脅到德黑蘭。
顯然,以這兩個要求為準,280千米的射程明顯不夠。
談判僵持了一年多,沙特才做出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