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就是,印軍往往在遭到偷襲之後才反應過來,而等到印軍開始反擊,也就是呼叫炮火支援的時候,反坦克小組已經撤離。
更要命的是,這些反坦克小組往往都在距離戰線3到5千米的地方活動。
這個距離,足夠他們用重型反坦克導彈獵殺印軍的坦克與步兵戰車,而印軍卻很難進行反擊。
為啥?
坦克炮與機關炮的射程也就幾千米,而支援火炮在後方,需要前線部隊引導,呼叫與指揮跑後打擊都需要時間。
其實,關鍵不是反坦克導彈,而是全地形車。
這種由華夏生產的8輪全地形車,理論上最多能夠搭載一個班的10名步兵,而在只搭載6名士兵的情況下,空出來的地方能夠放置好幾具反坦克導彈發射器,讓反坦克小組攜帶足夠多的導彈。
當然,包括重型反坦克導彈。
要知道,在以往,反坦克小組攜帶的一般都是輕型反坦克導彈,有的時候甚至得用火箭筒作戰。
為啥?
步兵的攜帶能力有限。
如果由步兵攜帶,那麼反坦克導彈的質量就不能太大,必須控制在20千克以內,最好能夠控制在15千克以內。
重型反坦克導彈的話,得拆開了,又幾名步兵分別攜帶。
顯然,這就極大的限制了反坦克小組的作戰能力。
同樣是6人,以往最多也就只能攜帶一具發射器,以及2枚備用導彈。
在有了全地形車之後,6人的反坦克小組能夠攜帶2到3具發射器,以及10枚以上的備用導彈。
此外,全地形車賦予了反坦克小組極強的戰場機動能力。
只是靠兩條腿,步兵的速度根本就快不起來。
有了全地形車,反坦克小組的野外機動速度能達到每小時數十千米,而且能夠去很多步兵根本就去不了的地方。
可以說,在防禦作戰中,這些全地形車的價值絲毫不在主戰坦克之下。
其實,這也是巴基斯坦陸軍沒有大批次採購“哈立德2”的關鍵所在,即防禦作戰對主戰坦克的需求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