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人,兩個十來歲的少年。
“竟是你們?!”
丁志剛一看到那三個人,頓時驚呼連連,難以置信。
方知行仔細打量那三個人,感覺有點眼熟,但他應該從來沒有接觸過他們。
“他們是誰啊?”他問道。
丁志剛咂舌不已,回道:“在衙門外面隔壁那條街上,有一個賣早點的攤位,這是老闆還有他的兩個兒子。他們一家子在那個地方擺攤,有二十多年了。”
“是他們,難怪我看著有點眼熟。”
方知行恍悟過來,仔細一想,那個攤位就擺在路口,一抬頭就能看到縣衙大門。
丁志剛親自去審問。
老闆叫徐大力,街坊鄰居都稱呼老徐,為人老實木訥,口碑很好。
丁志剛有時候也會去他的攤位吃早飯,實際上很多衙役都去過,算是老熟人了。
“老徐,你是怎麼回事?”
丁志剛沒有來硬的,也沒那必要。
畢竟徐大力的兩個兒子已經被抓住了,不怕他不招供。
徐大力低頭悶聲道:“放過我的兩個兒子,他們還小,什麼都不知道。”
丁志剛點頭道:“只要你主動坦白,看在過往的情分上,我會跟縣令大人求情的。”
徐大力猶豫片刻,交代道:“一年半前,有一個人找到我,讓我盯著縣衙大門,看看有什麼人出入。比如,某個重要人物出門了,我要及時放出訊息。”
丁志剛問道:“你怎麼放出訊息?”
徐大力道:“我會寫字,寫好字條放進外賣包裡,再讓我兒子跑個腿,送到含香樓就行了。”
丁志剛明白了,問道:“招募你入夥的那個人是誰?”
徐大力搖頭道:“不清楚。那個人蒙著臉,也沒有告訴過我他叫什麼。”
丁志剛皺眉道:“啥,你在為了一個你從沒見過容貌的人賣命?”
徐大力抬起頭,臉上浮現難以描述的冷笑,憤怒道:“只要能夠報仇,我做什麼都願意。”
“報仇?”丁志剛心裡咯噔一下,緩慢地站起身,走出了牢房。
方知行問道:“什麼仇?”
丁志剛撇嘴道:“徐大力的婆娘是被喝醉酒的董顯合騎馬撞死的,事後董顯合似乎也沒賠償沒道歉,還把徐大力給打了一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