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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1章 死在流放途中的炮灰(9) (2 / 3)

女兒這餅子,裡面那麼多的菜包著,味道又好吃,三文錢絕對比花兩文錢吃一個乾巴巴的饅頭要覺得划算的許多。

連時母這樣出身富貴之家,又以淑女標準來教養大的,都能吃兩個把自己吃撐,這證明這餅絕對是好吃的。

“這樣,我把現在抄寫的這幾本拿去書店換些銀子,到時咱們再去多買些麵粉和蔬菜來,先做好了,一起帶到縣裡。到時,把麵皮放在爐子上稍微熱一熱,就能把這些蔬菜包起來就能吃,方便又不麻煩。”

聽到時父這般說,時姜連連點頭。

“行,你去縣裡時,也帶上我。把這些帕子也一起賣了,能多一點銀子是一點。”

時母把這幾天繡的帕子拿出來,對時父說道。

“辛苦夫人了!”

時父見那一疊帕子上所繡的繁瑣精美的圖案,哪裡不知道時母這是想替自己分擔罷了!

這般繁瑣精美的圖案,得多費眼睛?

當初別說在京城的時候,便是時母在做姑娘家的時候,也沒有這般做過。

畢竟,雖說她出身商賈之家,可家裡也有丫鬟僕婦,若不是給自己的夫君做貼身的衣物,其他的繡活根本不需要她親自動手的。

等嫁到時家後,成了官家太太后,更是動手少了許多。

如今沒有丫鬟僕婦,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可這般做繡活,對眼睛的損傷的很大的。

時父原本對自己去擺攤賣餅子的事,心中最後的一點芥蒂也盡除了。

總不能為了他這點點自尊心,害得自家夫人為了貼補家用,把她的眼睛給整瞎了吧?

說幹就幹,第二天時父和時母就去找了蔡大叔,坐著他的牛車去了縣裡。

先是時父把揹簍裡包著的書籍送到書坊裡,三百千各一本,分別是五十文,八十文和一百文。

時父到手兩百三十文,扣去所花的六十文筆墨錢,等於是差不多三天多的時間,掙了一百七十文。

時父感嘆了一句,銀子不好掙呀!

畢竟這幾天為了寫這些書籍,一天到晚都沒個歇息的時間,可這樣掙這麼點銅錢,太不容易了。

而時母跟時父分開後,就去了衣服店,先是詢問那布料很是普通的帕子一塊是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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