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開娛樂公司的嗎,直接去問問他要不要人。”
沈燾猶豫了一下:“這麼問,很奇怪吧?”
“不奇怪,老沈,你趕緊去。”
沈燾最終起身,走到了樂雲面前:“樂雲你好,我是沈燾,荒野樂隊的第三任主唱。”
樂雲和沈燾握手:“你好,你的歌我聽過《小湖之春》。”
沈燾尷尬:“那是第二任主唱華新時代的代表作。”
樂雲的確是親自聽過《小湖之春》而不是前身的記憶。
當時開始寫搖滾的時候,樂雲就選過搖滾巔峰時代的樂隊的歌來聽。
荒野樂隊當年算是一流搖滾樂隊。
不過搖滾流行的時代,一流樂隊何其多?
現在任然沒解散的,沒幾個。
沒換主唱的,更是沒有。
聽到沈燾說《小湖之春》是第二任主唱的代表曲,樂雲知道鬧烏龍了。
如果這歌版權還在荒野樂隊手裡,他肯定不會這麼說。
“你好你好!”
沈燾:“樂雲,聽說你建了一家娛樂公司,會經營唱片業務嗎?”
“當然!”樂雲:“我在公司專門建了十個錄音棚,都是用的最好的裝置,不久之後就會開業。”
沈燾眼睛一亮:“那,你們還籤人嗎?”
沈燾補充:“我是說我們整個荒野樂隊,如果只是我的話,不愁簽約公司。”
樂雲思索了一下:“的確缺人……”
沈燾:“如果樂雲你親自寫歌,那我們就加入大地娛樂,C級簽約都無所謂。”
樂雲思索了一下:“你們好歹也曾經是一流樂隊,要簽約肯定給你們A籤。”
“不過,我要感受到你們的實力。”
“放心!”沈燾:“晚上,我們會有一首歌。”
下午的時間匆匆走過,樂雲也在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