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患有嚴重的躁狂症,按照法律的宗旨應該是幫助這一類人,而不是把這一類人丟進監獄,讓他自生自滅。”
原告律師站起來,說:“反對!即便被告有躁狂症,也不一定證明他在傷害原告期間,就是發病,而不是他的正常狀態。何況躁狂症能不能納入精神病範圍還無法確定。”
被告律師說:“被告今年才15歲,如果把他送進少管所,那麼他的履歷上一生都會有那個汙點,這和我國未成年保護法的宗旨不符。我認為應該讓他迴歸社會,感受到社會的愛與寬容,才是拯救他的真正辦法。”
原告律師說:“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未成年人,而不是未成年人渣。少管所就是教育已經犯罪的未成年人。如果每一個犯罪的未成年人都不會受到懲罰的話,那麼少管所存在的意義何在?”
達官敲了敲錘子,說:“接下來請證人發言。”
卿卓灼站了起來,她能感覺到自己身上粘了一道目光,從她進入這裡開始就有。
這三天裡,她都在跟律師溝通,證人發言的時候,她應該怎麼說才能讓陶斯詠不會逃脫罪罰。
慢慢地,她在心裡對他滋生的恨越來越深。
彷彿,她生來就是恨他的。
她發言完畢後,兩方律師又展開了激烈的辯駁。
最後,是被告者發言。
“現在確認嫌疑人身份。嫌疑人陶斯詠,你在今年二月十一日晚上非法囚禁了原告卿卓灼,你承認嗎?”
法官的聲音迴盪在法庭上方。
一道卿卓灼從來沒有聽過的聲音回應了它,“我承認。”
陶斯詠的聲音沙啞又無精打采,和他平時截然不同。
“現在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法官問。
一般到這個步驟。給他判多少刑就已經確定下來了。這個時候,如果他想翻供,就是唯一的機會了。
卿卓灼很難控制自己,不去看他。她現在的這個位置看不到他的正臉,只能看到一道明黃色的身影。
“沒有。她說的都是真的,我也沒有精神病。”
陶斯詠簡單地說。
他才剛說完話,觀眾席上就站起了一個憤怒的老人,罵道:“你個不肖子孫!”
這人正是陶斯詠的爺爺,這些日子,他為了讓孫子逃脫法律的責罰,不知道想了多少種辦法。
“那麼,我現在宣判,判處陶斯詠兩年零七個月的少管所監禁。”
法官話剛說完,就引起了一陣喧鬧。
“現在,把人帶下去。”
兩個警察拉著陶斯詠往門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