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子》這首歌的框架十分特別,擺脫了大家常用的作曲公式套路,是那些已經成名的音樂人再難寫出的旋律,其心氣和靈氣無法被模仿,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專業歌手把這首歌當成了心頭好的原因,這首歌的好,是山寨不了的,於是就產生了某種膜拜心理。
至於《從前慢》,主要勝在了歌詞意境上,用簡單的歌詞,描繪出了網路時代以前那種慢節奏生活的美好和淳樸,十分有代入感,讓人忍不住懷念以前那種簡單的生活的同時,也對當下生活節奏的有了一些反思。
只可惜,這兩首歌得聽很多遍才會有感覺,才會體會到歌曲中想要表達的意境,在快節奏的生活下,非專業人士可能就是對其一晃而過,方傑也是如此。
嗯,可以說這方面他確實沒品位,不懂得欣賞真正的好歌,但歌曲嘛,是用來聽的,又不是用來裝逼的,自己覺得好聽就行了,管它什麼品位不品位的。
所以選擇什麼歌曲上臺,知道自己沒音樂品位的方傑可不敢胡亂做決定,他只是邀請了國內知名唱作人組建了一個“薦賞團”,幫他對歌曲進行篩選。
“薦賞團”一共十二人,主要負責欣賞歌曲,並向節目組推薦原創新歌,每一位薦賞團成員,都是業內能唱也能寫的那種大拿,他們將作為節目嘉賓參與節目,每期每人都有一個薦賞名額。
但薦賞團只有薦賞權,而沒有打分權,畢竟歌曲打分,主觀性太強,即便是業內大拿看好的歌曲,大眾未必喜歡,也未必能流行起來。
何況,方傑一直都不相信娛樂圈裡這幫人的節操,萬一鬧出什麼黑幕,丟的是他的臉。
所以負責打分的評審團,不是這些所謂的業內權威,而是交給了觀眾、大資料和娛樂公司。
觀眾每期給歌曲的投票,佔了總評分25的權重,人氣越高的歌曲,票數自然越高,足以證明其具有很強的流行性。
手機、電腦、音樂平臺上的播放量和下載量,網路上關鍵詞搜尋次數和頻率等大資料,則佔了50%的評分權重,資料越好,說明喜歡聽這些歌曲的人越多。
之所以權重分佔了一半,還是因為那句話,方傑不相信人性,尤其是不相信所謂的權威和粉絲們的感官,與其把一首歌曲的命運交給他們,還不如交給不會鬧么蛾子的人工智慧大資料。
這個或許就是所謂的由方傑“一言而決”,因為這一塊完全是被他控制在手裡的,能直接決定歌曲的排名,如果他要作弊,誰也沒辦法。
但方傑會為了一點點錢或者一些關係戶作弊麼?
顯然不會。
以他的格局,目光早就不在這些小事上面了,要搞文化輸出,還是資料比較可信,之所以留了50%權重分給其他人,只是為了讓大家有互動,提升節目效果而已。
而為了節目效果,剩下的25%權重分,則交給了娛樂公司和歌手。
和《舞林宗師》一樣,《好歌曲》也有自己的商業評審團。
不同之處在於,這次不是打賞了,而是真金白銀現場買歌,娛樂公司或者一些歌手看中了哪首歌,就可以現場競價把歌曲買下來。
這等於就是以最直接最直觀最讓人眼紅的方式,告訴所有觀眾——內容創作者的價值到底在哪,他們的一首好歌,很可能會賣出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價格,然後一夜暴富!
一夜暴富是所有人的夢想,如今親眼看到有人實現了這樣的夢想,那麼是不是會吸引更多的年輕人參與到創作中來呢?
而那些已經參與其中的業內人士,會不會眼紅之下進行反思,開始認認真真地靜下心來搞創作,而不是老想著抄襲借鑑或翻唱懷舊呢?
答案顯然是必然的!
《好歌曲》這檔綜藝,不光要挖掘現存的優秀內容創作者,也要激勵或引導那些有潛力的人才,大家一起共同進行內容創作,國內娛樂圈的風氣才會逐漸改善,娛樂作品的質量才會不斷提高,對外進行流行文化輸出,才有能拿得出手的東西。
而激勵和引導方式,恐怕沒有什麼比直接拿錢砸來的更簡單有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