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律師接著問證人:“你說的幕後策劃人你是否認識,他可在庭上?”朱莉回頭指向柳行風,說:“我當然認識,他就是RP的總裁,也就是第一被告柳行風。”
“你胡說!”湯妍激動的站起來,她指著朱莉大吼:“你誣陷柳總裁!”她被兩名女警官強行壓下,法官嚴肅的說:“本席再次警告你,你再咆嘯公堂,本席可以告你藐視法庭。”
辯方律師繼續盤問證人:“請問朱莉小姐,上個月29號,你在什麼地方?”“我反對。”控方律師站起,“辯方律師的問題與本案無關。”辯方律師站起,他說:“法官閣下以及陪審團,這件事是在案發之前,也就是我當事人完成本案草圖的當天,請問朱莉小姐你在哪裡?做過什麼?”
法官說:“反對無效,請證人回答辯方律師的問題。”朱莉回答:“那天正好是週末,我和我老公約好一起出去玩,可那天他正好有事,我就約幾個同事一起逛街,吃完飯回家又恰巧沒帶鑰匙,我就打電話給第二被告湯妍,問她在哪兒。
她說她在公司,我又正好在公司附近就去找她。我坐了一會兒,她突然肚子疼要上洗手間,後來我老公來電話說他忙完了,問我要不要去玩,我就離開了。”
“請問朱莉小姐,在我當事人上洗手間的這段期間,你做過什麼?”朱莉抬頭看了看湯妍,才回答:“我什麼都沒做。”辯護律師繼續引導:“可有人為你作證?”“沒有。而且當時是週末,公司裡怎麼可能還有別人?”
“你只要回答有還是沒有。”“沒有。”正在這時,柳行風突然晃了晃,他臉色愈加蒼白,眼看就要暈倒。主治醫生扶住他,才沒有使他栽下輪椅。
陪審團商量,一致同意休庭兩小時後繼續審理。法官宣佈:“休庭兩小時。”
抱柳行風回休息室,醫護人員繼續為他治療。他的高燒退了又發,病情再次加重,可能會導致他心臟驟停。
陳律師找到安麗和湯妍,說:“這次證人的指控對柳先生而言相當不利,我想請問湯小姐,除了監控錄影,你還有沒有什麼更可靠的人證或物證證明柳先生和你自己的清白?”
“沒有。確切的說就連監控錄影都證明不了,因為其中最關鍵的部分早已被有心人剪斷。”“這個不需要擔心,我認識一個朋友可以幫你修復影片。現在還有時間,我陪你一起去找證據。”
兩人一起回到RP,來到設計開發部,她把錄影帶插入電腦放給他看,他看過之後一下就找到問題所在。他說:“除了這個,你還能找到其它對你有利的物證嗎?例如朱莉平時用過的東西。”
湯妍似乎突然間記起了什麼,她開啟辦公桌的抽屜,裡面有一支還沒來得及還給Lily的筆。她按下開關,聽到了一段不太完整的對話,這段對話正是那天朱莉通話的內容。聽語氣,這不像是她老公打給她的。
陳律師說:“只要經過簡單處理,另一個人的聲音也會在聲音提取器上顯示出來,逃不掉的。”接著,陳律師帶她來到一家咖啡廳,他打電話給自己的好友,叫他到咖啡廳見個面。
陳律師知道自己一直被人監視,他和朋友早已商量好,合演一齣戲。他交待完,湯妍一個人先回到法院。她見到安麗,把陳律師交代的話一字不漏的告訴她。
直到離開庭只剩下十分鐘時,陳律師帶著錄影帶和錄音筆回到法院。湯妍問:“陳律師,都還順利嗎?”“嗯,一切順利。”另一邊,控方律師也在對證人囑咐著什麼。
開庭後,法官宣佈:“由於第一被告身體的原因,他暫時不能出庭。”兩名律師再次站起來向陪審團和法官鞠躬,繼續由辯方律師向證人提問。
“證人剛才回答沒有。好,上個月29號那天是週末,你本來不需要去上班,只因為你出去玩沒有帶鑰匙,就準備去我當事人家裡坐坐,當時她在公司加班,你就去公司找她。請問朱莉小姐,你到公司時我當事人正在忙些什麼?”
“我不知道,我當時只看見她電腦還開著。”“她電腦還開著是吧?你有沒有注意她電腦螢幕上顯示著什麼?”“我反對。”控方律師再次站起,他說:“我反對辯方律師故意用言語誘導證人。”
“反對有效,請辯方律師注意自己的言辭。”“OK,那我換個方式問證人。請問朱莉小姐,你對我當事人電腦上出現的內容就沒有一點興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