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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三章:周辰的女人,失敗的演奏 (1 / 7)

林洛雪雖然逛了幾個店,也換了幾身衣服,但到了最後,還是一件沒買,反而是又給周辰買了雙鞋子。

其實周辰的衣服已經非常多,自從有了何菲菲和林洛雪之後,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她們兩人挑選的。

不過林洛雪和何菲菲的眼光各有不同。

林洛雪給周辰買衣服,比較精挑細選,每一件都要親自上手,而且還要周辰試穿,綜合對比之後才會下手。

衣服的型別也是有講究的,成熟型的,青春運動型的,休閒潮人風格的,基本上每一套都是她親自搭配。

而何菲菲就隨意多了,她給周辰買衣服,就一個字,帥。

只要周辰穿著帥氣,管它是什麼風格,管它多少錢,只要周辰點頭,她通通都買下。

所以她們兩人都給周辰買了衣服,數量相差也不大,但是何菲菲買衣服的花費,卻是林洛雪的好幾倍。

從金錢觀上來看,林洛雪明顯要比何菲菲簡樸節省的多,通俗點說,就是更會過日子。

其實這一點不僅僅從買衣服這方面可以看出,也可以從其他各方面看得出。

比如說家務事之類,林洛雪燒飯做菜都行,而且也願意學,洗衣服拖地,整理房間等等,她都能做,也願意做。

可何菲菲就不一樣了,雖然她是單親家庭,但其實家庭條件並不差,父母也都算有錢,即便是離婚了,也會給她兩份生活費,在家裡也不需要做什麼事。

這也就養成了她有些嬌慣的性格,只不過她真的很聰明,在周辰面前,從來不嬌縱,事事都順著周辰。

但生活方面,真的遠遠比不上林洛雪。

燒飯做菜,勉強能煮個稀飯,下個麵條,炒菜根本不會,其他家務活那就更不用說了,也就會用個洗衣機。

洗衣服也只用洗衣機,從來都不會用手,即便是衣服太髒,洗衣機洗不乾淨,她也不會用手,要麼就是換新的,要麼就是送專業洗衣服的店洗。

用她的話來說,洗衣服太傷手,她要保護好自己的手。

自己的衣服都懶得洗了,更別說是幫周辰洗,也就是剛住進他們的房子的時候,她主動洗了兩次,之後的家務活就全部都包給了潘春瑩。

而潘春瑩也從來沒有怨言,任勞任怨的做家務,把那套房子從裡到外都打掃的乾乾淨淨。

林洛雪就跟何菲菲不一樣了,周辰在他們那裡脫下的衣服,全都是她洗的,如果洗衣機洗不乾淨,她都會親自上手洗。

她同樣也愛手,但該做的還是會主動去做,雖然家務活業務不如潘春瑩,但絕對要比何菲菲強了無數倍。

如果周辰是個窮比的話,即便何菲菲再美再好,他也沒能力養活,可他現在不缺錢,所以倒也不在意何菲菲的這些缺點。

比起這些缺點,何菲菲的優點也還是有很多。

漂亮,會打扮,也會說話,會發嗲,知道如何討周辰歡心,帶出去也會給周辰掙面。

最最關鍵的就是,何菲菲聽話,跟周辰在一起的時候,能放的開,可以滿足周辰很多要求。

更別說她思想覺悟高,還主動把潘春瑩帶到了周辰面前。

作為老渣男的周辰,僅憑這一點,他就會一直把何菲菲寵下去,讓她當自己最可愛的金絲雀。

總之就是一句話,何菲菲或許不適合當老婆,但絕對是男人夢寐以求的一種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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