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錚簡潔明瞭:“我的。”
讓誤會來的更猛烈些吧。
集齊五個前任,就能召喚神龍。
這句話是當一隻巨大的阿拉斯加瘋狂沖進沈何啟懷裡時,沈何啟捧著元寶毛茸茸的狗頭想到的。
一夥人好不容易全部碰頭,研究了半天帳篷才搭起來,攤著餐布擺好水果零食和蛋糕,還沒吃上兩口,隨著幾聲驚呼一道黑影閃過,一地的吃食被撞得亂七八糟。
這突如其來的變動搞得所有人都懵了。
沈何啟艱難地阻止著元寶的舌頭在她臉上熱情亂舔,“元寶,你是從哪裡蹦出來的。”
確認過眼神,是和前任養的狗。
她兩個朋友對視一眼,彼此都明白對方的心懷鬼胎——蠢貨,還哪裡蹦出來的,當然是你前男友葉洋帶來的。
果然熟悉的男聲喚著元寶的名字由遠至近,氣喘籲籲跑到他們面前連聲道抱歉。葉洋朝著沈何啟兩個死黨輕輕點了點頭,算是打了招呼了。
而被元寶興奮拱著的人正背對著他,熟悉的背影頭也沒回,只顧和元寶玩。
“元寶,走了。”
狗子不理他,怕被他帶走,把腦袋埋進了沈何啟胸前。
“元寶。”
沒反應。
沈何啟哄它,“胖元寶,乖元寶,爸爸找你,你該回去啦。”話這麼說著,可是她自己也覺得捨不得,抱著狗不肯鬆手。
“沈何啟,狗還我。”葉洋不給她留一點情面,態度極差。
“元寶。”沈何啟把元寶抱得更緊,“對不起…可是你該跟爸爸回去了。”元寶嗚咽兩聲,她戀戀不捨地拿臉蹭蹭它,狠了心站起來,半抱半拖地帶著比她還重的狗走到葉洋麵前。
葉洋看著這一幕,心裡只覺得悲哀,他在她眼裡還不如元寶。這個女人這麼捨不得狗,但是倒是很捨得他。
大四的時候沈何啟留在a市實習,進了葉洋與朋友一起開的公司。因為同是x市人,葉洋難免對她多有關照,再後來是水到渠成地相戀。
元寶是兩人從路邊撿的,它因為生病被遺棄,那時還是一隻小小的幼崽,瘦成皮包骨可憐兮兮地在路邊晃,想翻垃圾桶找東西吃還被野貓欺負。沈何啟路過看到就邁不動步伐了,於是把它帶回家養了起來,兩人忙前忙後地在公司醫院和家三點一線大半個月,終於治好了它,沈何啟給它取名元寶。
他是沈何啟的初戀,一開始他只當她在說笑,因為他不相信這樣頗有姿色,性格又有趣的女孩子到了大四還會沒有談過戀愛。
沈何啟畢業的時候,他在朋友們的見證下向她求婚了。
整個房間都鋪滿玫瑰花和蠟燭,滿屋頂的粉色氣球,朋友們為他們唱著《告白氣球》,酒店房間落地窗對出去就是a市地標樓,80多層高的樓體用燈光打出了“何啟,嫁給我”,還有滿天絢爛的煙花。
他單膝跪地,開啟首飾盒,裡頭是鑲著珍稀粉鑽的戒指。
這一場求婚,葉洋是很自信的。
可是將近一年的朝夕相處,他輕而易舉看穿了沈何啟的勉強。也許是為了在人前給他面子,她一直盡力裝作開心地笑著,配合地露出驚喜的表情,配合地說“我願意”,配合地戴上戒指。
葉洋一直祈禱著,希望這一切只是他在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