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開國之初,有的做得確實很不錯,比如榷茶,當時全國各地你打過來,我打過去,百姓生活十分困難,因此趙匡胤下達種種刺激經濟的命令,包括榷茶,甲,你種不起茶了,沒關係,朝廷貸款給你種植茶葉,但銷不出去了,沒關係,朝廷統一收購。
如果對照天朝的經濟發展規律,有的真很彷彿……
在當時這些措施是對的,也是比較先進的,而且朝廷收效也比較明顯,儘管宋朝未統一天下,僅是茶政一年收益就達到了四百萬緡,不是貫,一緡那是真正的一千文錢,與現在的新貫一樣。
但往後發展,榷茶岐形了,到了宋仁宗才即位時,榷茶利潤一年只有幾十萬貫,最低時只有二十幾萬貫,想一想一個杭州龍井茶葉一年能創造多少收益吧。
為何淪落如此,主要就是許多茶商無法徵得稅賦或者無論專榷,那麼不如索性放開,朝廷不要付出大量胥吏管理經營,但又可以得到大量的商稅。呂夷簡做錯了嗎?
結果呢,許多老派大臣反對,包括宋仁宗的老師,儒學大佬孫奭,為何以呂夷簡的才能,最後做法保守,或者叫微調改革,真的沒辦法執行激進的政策了。
這一直延續到韓琦,才勉強對榷茶執行了通商法。
然後到了王安石,為何王巨對王安石變法也不是太贊成,就象這個榷茶,本來是通商法的,但經過王安石變革,巴蜀茶葉與福建茶葉又重新進行了專榷。
為何是巴蜀,原來巴蜀時不時來次大反叛,誰敢專榷?但巴蜀地形封閉,東是三陝所阻,北是斜谷棧道,所以看上去容易執行榷茶。為何福建茶葉專榷,因為在宋朝建茶最好!
僅是這兩項,一年就為宋朝帶來六百多萬貫的收益。
這肯定是不對的。
再比如榷鹽,就象天朝,到了七十年代,許多百姓真的吃不飽飯了,每天的下飯菜只是鹹菜,宋朝最發達的地區不過相當於天朝的90年左右,一般不過相當於天朝的85年左右,肯定比天朝七幾年好,但鹹菜仍是百姓的主要佐飯菜餚,然而因為一個榷鹽,鹽價這麼貴,對頭嗎?
但因為稅賦的不合理,王巨儘管推出許多惠民政策,五大榷卻不敢動,包括王安石發起的建茶蜀茶專榷,以及各種苛捐雜稅……
或者再打一個比喻,宋朝企業一般只交納百分之三的往稅,比起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稅。又算什麼?或者再比喻苦逼的文人吧,稿費從八百塊錢就開始徵稅,八百塊錢。會餓死人的,但不行。還得交稅!
甚至宋朝這種不規範的稅賦,都牽累了彼岸!
王巨也無輒。
那隻好進一步的寬賦,因此推出了下一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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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陵灘塗湖澤!
具體的做法,便是將無主的山陵灘塗湖澤,承包給各村的百姓。由官府監督,置放鐵匭,價高者承包之,這個制度因為王巨推廣坊場河渡制。已經很流行了。也就是暗投標制度。
不過做了幾條輔助性的措施,一是為防各村的豪強用手段霸佔,導致低價拍賣,在投標結束後,先是官府估價,然後再交給百姓審議,還是暗投標制度,交給村民紙條,同意者畫上鉤,不同意者畫上叉。至少六成百姓同意最終的承包價格,這個承包才能正式透過。否則,繼續拍賣。
其次強行規訂。不得侵佔道路、灌溉與水利,如果朝廷徵用,朝廷將彌補其損失,官員與鄉紳勾結,導致損失彌補太多者,追究官員其責任,但彌補太少,鄉紳不服,可由縣往州到各路提舉司。逐級申訴,如果各種提舉司還不能公正處理。可以來京城擊聞登鼓。當然,到了各路提舉司這一級別。基本上是最終判決機構了。
這條規訂一分為二,先是道路灌溉水利,不能甲承包了某山,但山上有道路,這個道路也是俺的,想過路者,必須留下買路錢,那豈不是亂了。灌溉更不能阻止,否則更亂。
不過未來朝廷陸續的投資,比如某片湖澤,朝廷投資建圩區,但承包者不僅交了承包費用,另外還投入了種植茭白菱藕或者魚苗的成本,這個朝廷必須補償的。
但所謂的補償,也就是這個成本,作為承包人,不得勒索朝廷。朝廷同樣,不能不顧承包人的損失,而強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