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表象期,超人們能夠引導情緒流行特定的方向,所以他們能夠做到化身離體、願望顯形,但他們依舊做不到在更細節的地方引導情緒的流動,對他們而言,上就是上,下就是下,攻擊就是猛攻,防禦就是死守。
而倘若有超人能夠做到操控這些細節,從猛烈的攻擊中分出段落來,在操控化身進攻時,讓暴風驟雨般的揮拳變成單次的、可操作段落的重複,這一來,超人的修煉階段就會走進第三步,便就是「法相期」。
在法相期,情緒化身不再是一種工具了,而是變為了超人們的第二身,化身會隨著超人們的心念自由行動,每一次出拳、每一次踢腿、甚至每一次使用能力,都將是如臂使指、收放自如的。
穩定達到第三步的法相期超人,甚至能夠完成離體化身的重新收回,收回的化身緊貼超人們的肌膚,成為超人們的鎧甲,又或者一種特殊意義上的外骨骼機械。到了這一步,情緒化身的過程,比起化身,就更像是一種「變身」了。
超人們不再是情緒的召喚師,也不再以情緒來作為自己的武器或工具,而是將情緒作為了一種「載具」,自己成為了這種「載具」的操控員。
這種載具,便是「法相身」,也或者,我們可以將它叫做「巨人」。
變身後的第三步超人,往往會根據自身體內奔湧的情緒能量而決定自己的法相身大小,常規來說,當超人能夠變化為法相巨人,它的高度,應當至少能夠達到十米。
在這一階段,超人們的情緒會直觀地變化為它們外在的力量,巨人的力量來源於超人的情緒積累密切相關,超人與超人之間的戰鬥也將從百花齊放的不同能力戰鬥轉變為巨人之間拳與體的碰撞。
張紫河教授認為,在人類歷史的古代,也曾有這樣一個超人哲學百花齊放的時期,那便是傳說中的神話時期,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那些亙古流傳的神仙故事中,動輒以巨人身顯化於凡間的神靈們,便顯而易見都是到達第三步的超人了。
而在此之上,倘若那些神仙並非以巨人之相顯現於世間,而是帶給世人以移星換斗一類的印象,留下千里焦土、萬里冰封一類的傳說故事,那這樣的神仙,便可劃分為第四步的超人了。
這一步,便叫做心域。
與理性主義者們認為世界客觀存在不同,唯心主義者與他們中的哲學家們普遍認為,世界是圍繞在自我周圍的各種印象的集合,人類改變外在客觀世界的過程其實都是因為他們改變了自己的內心,而外部世界都是因為他們的內心世界改變而自然改變的。
這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哲學當然並非世界的本來面貌,但對於超人們來說,卻可以作為第四步修煉的重要基石。
在這一步,我們不再要學會毀滅,我們要學會建造。
如果說第一步是以情緒為武器,第二步是以情緒為工具,第三步是以情緒為載具,那麼第四步,我們便要用情緒來搭建自己的「房子」。
在這片房子所覆蓋的範圍之內,天地之間的所有規則,都由我們掌控,不是因為那些規則聽從於我們,而是因為那些規則本就是從我們的心靈發散出來的,是我們情緒的一部分。
而我們,本就是情緒的主人。
在心域期,超人們要學會透過情緒化身,建造屬於自己的規則。
這裡我們說「規則」,第四步的規則與第二步的能力是不同的,它們的不同並非表現形式與強弱的不同,而是本源結構上的不同。
當我們講能力,情緒化身的能力,其實是超人的情緒在面對外部極端環境時所作出的潛意識反應,這種潛意識反應到達極致之後,能力便會自然顯化,因此,「能力」本質上是環境賦予的,是一種對抗性的起源;
但當我們說到心域期的「規則」就並非如此了,規則並非超人們與環境的對抗,而是超人們從自己的內心出發,自然誕生的一種理想。
前者是,我想對抗環境,在極端環境下,為我自己尋求一個穩定的庇護;
而後者,則是——我即為環境本身。
保羅·薩特曾經說過,「世界是荒誕的,而人生來就是痛苦的。」他認為人與人之間必然有衝突,人生中也必然充滿了殘酷的抗爭與醜陋的罪行,一切都是荒謬的,每個人,也都只是這片荒謬之中存在著的一個痛苦的人。
但,這並非是薩特對現實的逃避或者對痛苦的屈從,相反,薩特在此基礎上提出的存在主義哲學。
薩特認為,「存在先於本質」。
正因為世界是荒謬的,那所謂的決定論與宿命論就是堅決不存在的,世界上唯一存在的東西,只有存在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