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學樓>科幻靈異>凡世仙> 第二十四章 終見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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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終見長安 (4 / 5)

自打離開檀鎮之後的喧囂,紛爭,都是如那春冰,溶於筆尖。自己還是喜歡讀書人的東西啊,果然,終究還是想做個與世無爭的書生。

他想要放下心緒,可心中卻總有一絲東西,怎麼也揮不去。輕舞、沁墨的容顏於他眼前浮現,那一舞動了情,那一跳舍了命。

他楞在那,手中之筆卻是遲遲難以落下。

與輕舞不過同行月餘,與沁墨不過相伴幾月,可...命運已經糾纏,難償是情,難還是命。什麼書生,不做也罷!這紅塵萬般,俗世千轉,不比書生來的暢快?!

“哈哈哈...”

季塵猛然笑起,心中暢快,這次...他選了那臭不可聞的臭豆腐!

手中揮毫落墨,遊若驚龍,翩若驚鴻,暢意而為,寫的不是字,是意!紅塵意!

只見那紙上,筆墨染了白。

一入凡塵便是仙,白衣勝雪不世顏。

冷暖自知得流年,離別卻已昨日天。

輕舞漫紗是紅顏,墨香沁血入心淵。

長安落盡是人間,紅塵杯酒醉夢邊。

字中,早已沒了束縛,這字,飽占人間意境。道的是紅塵,入的是凡間。

宗師!一位十七歲的宗師,就在這小小筆墨店鋪之中誕生,於這劣質宣紙之上誕生!

季塵此刻才微微回神,嘴角掛上了一抹微笑。

“先生,我差的便是這意嗎?”他喃喃自語。

“怎麼,還愣著幹嘛,走啊,這一副字便夠了。”看著林龍鳳和那夥計還在張大了嘴巴,一臉呆滯的看著這字。他有些好笑的拍了拍林龍鳳的肩膀。

“啊?不是...塵哥,我服了,你還有什麼不會的?這字就是我這個粗人,都是知道絕不一般。我那老爹不知道從哪弄了張字帖,說是大家寫的,平時寶貝的不行,連我看一眼不不行。可我看著還不如你寫的好嘞。”

季塵笑了笑,他此刻已是宗師,不如他不是正常?

“只是都會一點。”

“這位大師,可否為小店提個字?”

那夥計此刻也回過神來,可比林龍鳳識貨的多,知道這位少年。看著面生卻是位宗師級的人物,所以此刻躬著個身,態度恭敬的不行,幾乎哀求的厚著臉皮向季塵要一副字。

要知道,這彙集天下才人的京城,也是不過三四位書法宗師,而且現在大多都是不理世事,萬金難求一字。

若是可得一位宗師賜字,那他們這小店可算是名滿長安了,自己可就算是立了大功,掌櫃的還不得獎賞自己?

然而季塵卻是笑著搖了搖頭,拉著林龍鳳轉身離去。

“大師大師...大師...”身後傳來那夥計喊聲,可他卻沒有心思再寫一副,因為...肚子還餓著呢,弄點錢去吃飯才是正途。

若是讓那小廝知道他的想法,絕對是要哭死。如果是可以,就是將季塵供起來,天天好吃好喝都是願意,只求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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