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秀回到家忙著收拾摘來的大棗後,便沒把宋曉月的話當回事了。現在最要緊的是把棗曬幹收好,等沒糧食吃的時候,再拿出來填肚。
往年,原身並沒有像文秀這般摘紅棗,一來人輕言微、性格懦弱,根本爭不過村裡人;二來紅棗皮不易消化,兩個孩又太,摘來也沒多大用。所以,今年文秀去借圓匾曬紅棗,鄰居方嫂還纏著她問了半天。
方嫂是陳亮的媳婦,今年二十八歲,嫁給陳亮已經十三年了,為他一共生了兩兒兩女。自從陳亮父母七年前相繼過世後,陳家兄弟便分了家,陳亮為人憨厚老實,將陳家的新房留給了兩個弟弟,自己則帶著妻兒搬到了陳家的老房,與後來被李家攆出來的文秀做了鄰居。
陳亮為人憨厚老實,勤奮踏實,每到農閑時候,就會去鎮上做工,留下方嫂在家帶孩。這不,糧食剛收完,他在家閑不住,便又去鎮上幫工了。
方嫂的兒才四歲,她照顧孩很忙,幾乎沒時間去棗林摘紅棗。瞧著文秀家圓匾裡的大紅棗,臉上笑的跟一朵花兒似的,隨手拿了一粒塞進嘴裡,一邊吃一邊道:“哎喲我秀娘,你這些棗哪兒摘的呢?可真甜!比六嬸摘的可甜太多了,個兒還大”
如果放在上輩,文秀是絕對不會與方嫂這樣的人打交道的。雖然人不壞,可心眼兒,時時刻刻總想著佔便宜,真的是防不勝防。
文秀攤著紅棗瞥了一眼再次伸手的方嫂,只當沒看到,低下頭認認真真的挑揀夾雜在紅棗裡的渣滓,語氣不鹹不淡的應道:“還不是在棗林摘的,只不過是我爬上樹去摘的,所以個兒大一些。”
“什麼?你爬樹摘的?”方氏有些驚訝,但順紅棗的手可沒閑著,一邊往嘴裡塞,一邊道:“哎喲,你可了不得,俺家那男人也不敢爬那麼高的棗樹呢。嘖嘖嘖瞧瞧,這些棗啊,定能賣個好價錢!”
話落,方氏盯著棗的眼珠隨時都能掉出來。
“有人買紅棗?”
“怎麼沒有?”方氏繼續吃,“雖然棗林的紅棗不如人家棗園的紅棗個大,也沒有那麼甜,可肉質還是不錯的,鎮上的人家也不是人人都有錢去藥鋪買栽種的紅棗吃的呢”
方氏後面了什麼文秀沒再聽,她一心就琢磨著這些紅棗起碼有一百來斤。要是把這些紅棗賣了,是不是能賣點錢回來?
不行,她哪天得去鎮上問問價,回頭再決定這些棗賣不賣。最重要的是,她還有比這些紅棗更重要的的事要做呢!
方氏了一大堆,卻見文秀精神恍惚,完全沒聽自己話,臉色瞬間就有些不高興,嚷嚷道:“哎,秀娘,你發什麼呆呢?你不會想著拿紅棗去賣吧?你去過鎮上嗎?”
原身的確沒去過鎮上,準確點,自從被孃家人賣到西塘村後,她連西塘村都沒出過,更何況五六裡外的和平鎮。方氏話雖然有些刻薄,不過卻是事實,文秀也有些惆悵,自己根本就不認識路呢!
文秀回神,耐著性看著方氏肆無忌憚的吃圓匾裡的紅棗,道:“嫂又不是不知道我家情況,家徒四壁,這些年兜裡就沒過一文錢,若非大夥兒給留條活路照看著,我們娘仨早不知道被丟在哪座亂葬崗了。像我這種窮人,哪兒進過城?”話落,她友好的提示道:“嫂,你可當心點吃,紅棗皮不易消化,當心胃疼。”
方氏原本聽著文秀的話很順耳,畢竟自己不富裕的家境怎麼也比文秀好一些。但聽到最後,卻是不樂意了,扔掉手裡沒吃完的紅棗,冷哼道:“吃你倆紅棗就不樂意了,又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曬幹了就趕緊把圓匾還回來,我還有用呢!”
“好嘞!多謝嫂!”
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文秀笑著應了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