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雞後,回到家的第一件事便是燒水,然後手腳麻利的將三隻雞都殺了。一隻雞不夠,兩只雞也不夠,三隻雞,三家人吃,應該是足夠了。
李麥穗剝了一瓦盆板栗端出來,文秀已經將雞收拾好了。她按著文秀的,將板栗倒進鍋裡煮,直到殼能剝開了,這才又操作起剝殼的工作來。
這一次,可比上一次紮人的毛刺果好剝多了。
天快黑的時候,板栗剝好了,雞也剁成了塊兒,該準備的佐料都準備妥了。李麥穗攬了燒火的任務,其餘的,自然就輪到文秀表演了。
樹兒和桐桐老早就得了娘親的命令,去王燕青家和張恆家請叔叔嬸嬸們來吃飯。只是,特意傳達了一番娘親的原話:最好天黑之後再來。
呵呵,來得太早,菜沒熟,大家幹坐著多沒意思。
文秀往鍋裡倒了好些菜籽油,看的坐在灶門口燒火的李麥穗滿臉都是心疼之色,起碼有一斤油吧,這得炒多少菜了?她並沒注意到李麥穗的心疼之色,即便注意到了,鍋裡的油也是該放多少放多少。
油溫一熱,她便將蔥姜蒜給倒進了鍋裡爆香,然後將醃了一會兒的雞肉也倒進了鍋裡翻炒。三隻雞,收拾幹淨也就十來斤,倒進一個大鍋裡翻炒,翻炒起來,也有些吃力。若是換成原身,未必翻得動,但是,自從文秀來了之後,每日都會練上兩套拳腳,堅持了一年多,手臂上也有了不的力氣。
雞塊翻炒均勻後,往鍋裡倒入了醬油和冰糖,來回翻炒,炒出醬香氣味兒後,才能將剝好的板栗倒入鍋中,加入酒和少量的胡椒粉,翻炒均勻後加水。
如果翻炒是力氣活兒和技術活兒,那加水就是經驗活兒,在烹飪裡,並不是加水加多了多燒一會兒,或者加少了再加點兒的問題。就像家裡燒芋頭,水若是加的不夠多,芋頭沒燒軟就幹了水,你再加水燒,鍋裡的芋頭就再也燒不軟,硬硬的,一點不好吃。
所以,加水,一定是一個經驗活兒。
文秀加水後,蓋上了鍋蓋,這才想起沒有燒米飯。招呼了李麥穗看著灶火和鍋後,她便端著米去了王燕青家。
原來,張恆和柔兒已經早就來了。只是,張恆和王燕青有事兒談,所以就一直沒去隔壁。
王燕青和張恆事,宋曉月和柔兒則著孩。一個爽朗,一個溫柔,雖然性格截然不同,但卻相聊甚歡。
文秀端著米進屋,明瞭來意,宋曉月連忙領著她去自家廚房裡燒飯。柔兒也來了廚房幫忙,沒多久,一鍋飯就燜上了。
當眾人圍著桌坐好,文秀端著一大盆飄著香味兒的慄燒雞從廚房出來時,一桌人的食慾全都被吊了起來——真是太香了!
三隻雞,燒了一大鍋,裝了滿滿兩瓦盆。
除了文秀家每日都生活滋潤外,王燕青和張恆雖跟著她掙錢,銀錢也不少,但家裡也不是天天見肉的。像這麼一桌人吃三隻雞,他們除了感嘆文秀“豪氣”之外,便是覺得她“慷慨大方”。要不然,她完全可以不用理他們兩家人,或者端一碗給他們嘗嘗味道就行了。
王燕青和張恆心裡,都非常的感動!
宋曉月聞著香味兒,早就食慾大開了,聽到文秀讓大夥兒敞開肚皮吃後,高興地夾了一顆板栗送進嘴裡。她細細一嚼,連連稱贊,沒想到這毛球果的味道,真是太香了!
文秀一邊吃一邊給孩夾,吃著香噴噴的雞肉和板栗,不得不感嘆:孩是她的福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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