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年因為有了小天明,一家人更加美滿熱鬧。
樹兒長了一歲,個頭也長了不少,比起晚自己一刻鐘出生的妹妹,個子高了,瘦了,半大小子看上去更加精神了。
桐桐還是一如既往的愛吃,但體型並沒像文秀之前認為的那般“孩子抽條就瘦了”,反而越來越胖,尤其是過完年後,又胖上了一圈。
十歲了,越來越胖,這可怎麼是好?
古人說親說的早,十二三歲就開始說親,雖然一般十六七才出嫁,但是,也有出嫁早的姑娘,十三四歲便嫁人了。
雖說以胖為美,這裡的人似乎也沒人歧視胖子,但文秀這個做孃的卻是格外的愁。
今年京中也不知道抽什麼風,或是皇帝真的被李俊“傷”了心,傳他回京的聖旨一直未到,他也樂的逍遙自在,留在永安城陪妻兒好好過年。
只是,大過年的,文秀卻有些愁眉不展。
李俊見她皺眉,自己的心便跟著揪了起來,將她手裡的孩子接過後交給身邊的奶孃,這才拉過她的手問道:“阿秀,怎麼了?”
文秀聞言,長長的嘆了一口氣,道:“孩子也越發大了,樹兒自律性強,向來比較懂事,讀書又認真刻苦,我倒是不擔心。只是桐桐這丫頭”
李俊對文秀的話深表同情,樹兒這個長子的確讓人省心。文在學堂裡是佼佼者,小小年紀已頗得夫子贊賞,武也有造詣,小小年紀已經功夫了得。然而,長女貪玩,愛吃,對學業什麼的都不傷心,的確很讓人擔憂。
“兒孫自有兒孫福,一切強求不得。”
李俊除了如此安慰文秀外,也找不到更好的法子了。若是論起溺愛女兒來,他這個爹自稱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文秀聞言,皺眉推了他一把,埋怨道:“你就是這麼當爹的?你想過沒,你閨女再過兩年就該議親了。”
雖不捨得女兒太早出嫁,可這時代這般,她不得不順勢而為。若是執意按自己所想而來,桐桐以後可得在家留成老姑娘。
李俊一提這事兒就有些頭痛,從心而談,他是不希望閨女出嫁的。可哪家閨女不出嫁啊?能找個文武雙全的上門女婿固然是好,可文武雙全的人能甘心入贅做上門女婿?
“孩子還小,晚兩年再議親也不遲。”
京中也有女子留到十八九才出嫁的,議親放在十五之後也沒什麼。桐桐這時候才十歲呢,到十五歲,還有五年時間。
文秀覺得李俊這個爹心寬,說起女兒議親的事連眼皮都沒眨一下,他就這麼狠心?
算了,話不投機半句多!
文秀推開李俊,起身抱過小天明便走了。
李俊留在花廳裡,一頭霧水,自己說錯什麼了?
正月初十,李俊是在書房熬過的漫漫長夜。
正月十四,李俊實在是受不住文秀對自己的冷戰,第三十次舉白旗投降求和。這一次,終於得了文秀一記正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