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聿琛點頭,親她的臉,誇她:“好乖。”
……
“好乖”的江羨黎下午就拉著行李箱出國了。
昨天晚上回來太晚,又一直在辛苦,所以她忘記告訴他她要去一趟倫敦見她的導師和凱麗阿姨,順便談一樁合作。
這一趟過去……至少要半個月才回來吧。也就是說,她和陳聿琛下次見面,至少也要半個月後了。
剛從飯局回來的陳聿琛收到她的資訊時,她已經在去倫敦的飛機上了。
陳聿琛揉了揉眉骨,很是無奈,又拿她沒辦法。
去到衣帽間準備換衣服,發現一扇櫃門沒有關好。
陳聿琛過去關櫃門,門縫處掉落了一本筆記本,看起來很有年頭了,大概是她拿東西不小心掉落的。
他彎腰撿起。
翻開,裡面字跡已經泛黃。
“他竟然誇我了,還說我很勇敢。那些親戚都說我是不討喜的倔骨頭,只有他誇我。”
“他給我買了衛生棉和棉花糖,棉花糖好甜,我從來沒有吃過這麼甜的棉花糖。”
“今天他出國了,我好想去送他。他還會回來嗎?我還能再見到他嗎?”
“我給學長發資訊了,可是過了一天他才回我,我是不是打擾他了?”
“算了,我不喜歡他了。”
“他會回國嗎?我好想他。”
“雲知微說我們永遠沒有可能,我知道是實話,還是很難過。”
“他大學畢業了吧,會不會回國呢?”
“公司帶我們去倫敦交流學習,我想去美國一趟,說不定可以見到他。可是我沒有機票錢。”
“我討厭陳聿琛,再也不想等他了。”
“他會不會有女朋友了?”
“他出國十年了,還會回來麼?”
在陳聿琛出國的十年裡,江羨黎只寫了寥寥十條日記,每一篇都很短,短到稱不上日記,短到一眼就看到盡頭。可是陳聿琛不知道她在寫這些日記時,看不看得到她等待的盡頭。
大概是看不到的吧。
所以每一個字,都寫得這樣艱難和深重。
十年,三千六百多個日日夜夜,她到底是怎樣等過來的?
陳聿琛把這本泛黃的日記本合上,放回箱子裡鎖好。
衣帽間的燈光很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