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裡的氣氛瞬間變得凝重起來,那警察銳利的眼神,完全就是把我當成一名殺人犯來看待啊!
“那個警察同志,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怎麼可能殺人?”
我此時真是哭笑不得。
好不容易從那鬼地方活著離開了,結果又莫名其妙的被綁上殺饒罪名。
試問人生還能不能更加的悲催一點?
“搞錯了?”警察冷笑,眼神依舊嚴厲如刀:“那請你解釋一下,為什麼多次出入土木街44號?”
“如果你不是殺人犯,你需要進去掩蓋證據嗎?”
警察這簡短的一句話,硬是讓我楞得不出聲。
解釋?
你要我怎麼解釋啊?
我去給死人送外賣,那估計我不用去警察局了,直接讓警車開往精神病醫院治療再。
“既然解釋不了,那你還有什麼話要?”
警察見我半吐不出一個字,直接果斷的認為,我的罪行已經被破了。
“接下來會給你做一次筆錄,好好想想該怎麼吧,那將會是你在法庭上最後的證詞,直接影響到你能否減免刑罰。”
警察著,還是忍不住搖頭:
“年紀輕輕,非要去殺人,三條人命,足夠你大半輩子都呆在牢裡度過了。”
一時間,我真的懵了。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我明明被困在那個房間裡,怎麼醒過來就就被帶上警車了呢?
還是之前我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幻覺?
也不應該啊?幻覺哪有那麼逼真的……
“你們是怎麼把我抓上來的?”
我思來想去,怎麼也想不明白。
我雖然那時候我是想過要報警求救,可我明明沒有找到手機,怎麼能夠打電話報警?
我就不信是我迷迷糊糊的時候,潛意識指揮我身體去報警的。
這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