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顯然,現在這些警察,已經認定我就是殺死陳豔麗的兇手了。
“你終於肯認輸了嗎?”那警察見狀,不禁冷笑:“其實你也可以自豪了,我們為了抓捕你,好幾個省份的公安系統聯合出警,連續搜查了一個月都沒有找到訊息。”
“就在前不久,我們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有一個神秘男子,多次出入土木街44號。接到電話後,我們馬上部署警衛。”
“這一等,就是等了兩,當我們發現你進去之後,立馬封鎖住房子,同時在房間裡面已經放置有能使人昏迷的藥劑。”
“等我們上去找到你時,你已經昏迷在了樓梯上。”
聽著這名警察的訴,我感覺更加糊塗了。
這也就是,他們並沒有在上面找到陳豔麗的屍體。
那麼我被困在房間裡的那段時間,到底是在做夢,還是我的真實經歷?
這越想下去,越不對勁。
我抬頭瞥了一眼被鎖在車子上的手腕,只見在手腕上,竟然被印上了一隻蜘蛛的圖案!
我敢肯定,我去給陳豔麗送外賣之前,我手上並沒有這蜘蛛圖案。
也就是,黑屋聊那一幕,是真實的……
警車很快就開到了警察局,我被兩名持槍的警察,一路押送到審訊廳。
把我押送到審訊廳後,那兩個警察就離開了。
這個情節我在電視上看過,就是所謂的心理戰。先把犯人關一陣子再審訊,這樣可以先讓犯饒意志崩潰。
當然這對我來已經是無關痛癢的事情了,除了會無聊一點之外,真的沒什麼卵用。
當你經歷過死亡的絕望之後,這種明晃晃燈光下的緊閉,簡直是兒科。
這段時間來,我不是在和鬼魂打交道,就是和棺材待在一起,我感覺我的心理素質,都提升了許多。
我一個人在審訊室裡坐了好長時間,這才有兩個警察開門走進來。
當我以為他們要開始審訊的時候,卻發現為首的那個警察,竟然拿著鑰匙解開了我手上的銬子。
這又是什麼情況?
“不好意思,我們抓錯認了。”那個警察一臉歉意的:“你剛剛怎麼不提前你是電業公司的呢?”
電業公司?
這又是哪跟哪啊?
那個警察解開手銬後,又遞給我一瓶水,接著:
“我已經跟你們公司那邊溝通了,因為上邊要求封鎖訊息,所以土木街44號已經沒有人住的事情沒能跟你們協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