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這是哪裡?”
孃的眼淚立即湧了出來:“徐家個沒良心的,就這樣把你趕到柴房了!這裡是柴房,我用木頭拼了這張床。”
我肝腸寸斷。
可是,我能怎麼辦呢?還去鬧嗎?我找苦頭吃不要緊,可是不能再連累我娘,更不能連累到我家人!
我不語,也沒哭。
娘找來自摘的草藥給我塗抹傷口,如此幾天,躺在柴房養傷。
自然,徐家人沒來看望過我,一直在熱情高漲地張羅著新的喜事。
沒休妻,卻已形同虛設。
世態炎涼,何況在這種權貴橫行的世間。
我偷偷溜出徐家,跑到一個荒蕪的野地撕心裂肺的哭起來。
越哭越委屈,前塵往事一俱湧了出來。
原主的記憶越來越清晰。
嚴格來說,我已經是二婚。
嫁人這檔子事對我而言實在太冤了。
我非傾城傾國之貌,可自小也是眉目如畫、一村佳人。
小時候,家裡早早就給訂下了娃娃親,便是隔壁的王家。
王家小子虛長我兩三歲,他家是從別處遷來的,也不知道什麼原因就落戶在了我家隔壁。雖然沒有徐家的家境好,卻也沒我家這般貧困。
“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同居長幹裡,兩小無嫌猜”。這詩恰如其分地表達了王家小子和我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的感情。
貧苦的家庭,因有王家的幫襯,以及王家小子的陪伴,我記憶中的小時候過得還算快樂。
記憶中?其實我也忘了那是幾歲的事情。不過這記憶倒是模模糊糊地保留下來了。
男婚女嫁乃是亙古不變的規律,由於早已定親,王家小子的性情也不差,我自小便無追求,一心等著及笄之後與定親夫君成親,再生幾個娃兒,平平淡淡了此一生。
世事難料,我怎麼也沒料到突生變故,王家不聲不響地搬走了。
那時,一連幾天沒看到王家小子來我家找我玩泥巴,我頓感不適,連守著他家門口幾天。
可他家一直扉門緊閉,了無人煙。
我問爹孃可知王家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