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自己查去!”
回來以後,韓芯問湯恩樂如何知道邊雪麗撒謊?
湯恩樂說:你記住,沒有一個中國的老百姓在出了問題之後第一時間會找律師。他們習慣於以他們的方法拉扯了好幾輪了,沒辦法了、走投無路了,才來找律師——而且還是充滿提防和戒備的。那你想想,在之前的談判裡,你想想,如果你是廠家或者銷售商,碰到這種事會怎麼辦?按照法律,的確是照價賠償,大不了收回來。但是人家畢竟有親人過世,安慰一下也是情理之中,多談一會兒,肯定會有另外一個價格。這個價格,一般比應該給的那個高一些。這才是人之常情。打官司和談判,都是要成本的。商人精得很,他們不是善人,但是他們會盡可能的降低自己的成本——多花一點錢,早點解決問題並控制在小範圍內,對他們今後的生意有好處。
韓芯點點頭:是這個道理,只是她當時怎麼就沒想到呢?
湯恩樂一副過來的人德行,居高臨下的說:“你就是當時的情緒被邊雪麗帶起來了,所以啊,做律師千萬不要動感情。就說你去安慰邊雪麗那個動作吧,我就一直想提醒你,以後盡量——不對,應該是絕對不可以和當事人有肢體接觸。安慰可以,遞個餐巾紙,說點好話,都可以,但是絕不要有肢體接觸。”
韓芯很想問為什麼,但以湯恩樂的德行,這個為什麼問出來可能就意味著在湯恩樂的心裡,自己連帶腦子想的功能都沒有了……
唉!做律師最重要的是啥?就是不斷加強的自學能力啊!
背法條算啥啊,法規庫的更新只需要隨時把眼鏡片擦幹淨就好了。法條的適用解讀,權威案例,司法解釋,新舊法的關聯變化,這些搞明白了還要做成簡明扼要看著不佔時間又全面的報告,給老闆參考,才是真正的能力!
犯錯誤的時候,老律師會罵你:不懂不會問麼!
等你去問的時候,老律師又會罵你:這都問,自己不會查麼!你能提前問法官這事兒咋判麼!自己查去!
嗯……碰上不要臉的老闆,還會反問你:我要都知道,還找助理幹什麼!
找助理幹什麼?
幹活的!
正如湯恩,邊雪麗最後和他們協商的價格談到了兩千塊。之後,廠家和銷售商再無讓步。
“我希望把我媽治療搶救的費用全部包括在裡面,同時賠償我的精神損失一百萬。”邊雪麗哀慼的說。
韓芯努力控制住表情,說:“我會如實轉告湯律師的。”把邊雪麗提供的材料影印留檔,然後請邊雪麗在留檔表裡簽了字,韓芯送邊雪麗離開,
總共加起來一百五十萬左右,這個數字會讓湯律師改變主意麼?
訴訟的目的是什麼?
當然是拿錢。
一百五十萬,果然讓湯恩樂沉吟起來。
“你去把製氧機的案卷拿過來,我看一下。”湯恩樂這是準備答應了,“如果她再聯系你,我見見她。如果不聯系,你也不用追這個案子。”
“有勝訴的希望?”韓芯問。
湯恩樂砸吧了一下嘴巴:“只要打官司,就不耽誤我們收代理費。勝訴還是敗訴,跟我們有什麼關系!”
聽明白了,韓芯小心的問:“那怎麼收費?”
“按照標的百分之十報價,如果她嫌高,讓到五、不七,七就不能讓了。要不然沒什麼意義。”
果然不出所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