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晏這些年的的確確也是這麼做的,只不過越發是到了晚年了,他就越是有那麼一種時不我待的感覺。
對於這麼一個有著赤誠之心的人,李倓當然不能吝惜自己心裡面裝著的那些個東西了,當時就侃侃而談了起來。
既然劉晏是個把持內政的人才,李倓當然就要把自己知道的內政的事兒全部都告訴了劉晏。
畢竟到了劉晏這個歲數了,他對於時間上能夠產生的緊迫感肯定是要比李倓強的,大唐的內政在他的手裡面,應該是會走上一個正確的軌道的。
其實李倓知道,到了這個時候,大唐經歷了這麼長時間的發展之後,其實內政體系已經有了一個十分明顯的框架了。
早現如今已經實行了超過百年的三省六部制的政權系統中,決策與行政分離已經完成併成熟,具有決策性的中書省和門下省在性質上已大不同於魏晉時期,不再單純是皇帝的秘書、諮詢和侍從機構,而是一個獨立於皇權之外的決策、發令系統。
原來作為宰相機關的——尚書省,職掌和權力也發生了分化,尚書省的決策權轉移到中書省和門下省,行政權保留下來,尚書省向職能化方向發展。皇帝則成為國家的最高領導人。
大唐前期,中書省的長官中書令、門下省的長官侍中和尚書省的長官左、右僕射都是宰相。“以三省之長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此宰相職也”。
到了李世民當政的時候,由於中書令、侍中的名位較高,因而不常設定。宰相在政事堂討論國政,參加政事堂會議的人開始為三高官官,後來由皇帝指定參加政事堂會議行使宰相職權的人。
以本官加上“參預朝政”“參議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等名義,作為實際上的宰相。宰相辦公的政事堂會議是協助皇帝統治全國的決策機關,一切軍事大政都在這裡商定,最後由皇帝裁決施行。
到了高宗以後,則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同中書門下三品”行宰相之職。集體宰相制形成了。一些充任宰相的官員品級不一定很高,因而進退較易,在使用上顯得便利。群體的宰相,協同議事,分工合作,互相監督,提高了辦事效率。
集體宰相制既有利於發揮臣下才智,又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帝的權力,所以直到現在還被沿用著。
不過這所謂成功的三省六部制也並非一直都是那麼順溜的,開元以後,中書、門下兩高官官兼任六部尚書的情況越來越普遍,六部官員拜相出席政事堂會議的人數也越來越多,原本由尚書都省會議裁決的政務,也就逐漸移至政事堂裁決。
甚至出現了姚崇以中書令的身份牒汴州刺史倪若水進行滅蝗之事。開元四年,汴州刺史倪若水抵制姚崇領導的滅蝗工作,姚崇乃牒報若水,強令其採取滅蝗措施。
雖然說姚崇和宋璟這樣的人物對於大唐的發展起到的是十分積極的作用,但是這樣的情況自然不是任何一個皇帝願意看到的,特別是李隆基這樣自視甚高的皇帝。
由於這個轉變是唐代政治制度不斷演進的結果,而且許多體制結構和執行機制方面的關係都沒有隨著政事堂改為中書門下就徹底改變。